加入日期: | 2021.0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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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20 |
地 区: | 东莞市 |
内 容: | ***清溪镇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受***清溪镇土桥新围股份经济**社委托,组织清溪镇土桥新围原千顺办公楼出租项目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前来报名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QXZCJY***** 项目名称:清溪镇土桥新围原千顺办公室出租 交易面积 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
东莞市清溪镇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受东莞市清溪镇土桥新围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组织清溪镇土桥新围原千顺办公楼出租项目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人士前来报名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QXZCJY21109
项目名称:清溪镇土桥新围原千顺办公室出租
交易面积 |
建筑面积:约830平方米;占地面积:约400平方米 |
租用年限 |
2年(无免租期,租期内租金无递增) |
资产地址 |
清溪镇土桥新围村清风路215号 |
交易底价 |
每月¥1494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肆仟玖佰肆拾元整) |
交易保证金 |
¥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 |
二、资产用途:五金加工。
三、说明及要求:1、公开叫价,价高者得,以月租金作为基数,以人民币830元为一个增加幅度,也可以递增一个增加幅度或不低于增加幅度的数额;
2、该办公楼1栋3层,供电为三箱电80安,供水管1.5寸给竞得人使用;
3、租金包括协作服务费每月每平方米1元在内,不包发票税,如果竞得人要求开租赁发票,税金全部由竞得人负责;
4、只能作五金加工使用,不能用作危险品仓库(指易燃、易爆、强烈腐蚀性的物品)、不得从事高噪音,高污染排放等政府限制行业;
5、只能自用,不得分租或转租、借租;
6、其他请在东莞市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下载附件详阅。
四、投标单位准入条件:要求承租方必须为实体生产企业,个人及物业管理公司、二手房东不接受报名竞投。
五、公告时间
本招标公告时间为:2021年8月3日上午08时30分至2021年8月12日下午17时30分。
六、本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竞投人请通过东莞市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dgnzb.dg.gov.cn/trade)进行网上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以及参与报价等,操作指引详见平台网站 “交易指南”栏目,对不按操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规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的,造成的损失由竞投人自行承担。
七、中标人资格审核提交资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二)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
(三)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五)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网上竞价交易采取先竞价后审核竞投资格的方式。
八、看样时间
本中心组织看样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竞投人敬请提前一个工作日联系我中心统一安排。其余时间,请竞投人自行看样。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我中心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竞投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报名截止时间
有意竞投者,请于2021年8月13日下午16点30分前通过东莞市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十、交易保证金
竞投人于2021年8月16日上午11:30分前将保证金汇入平台随机生成的银行账户中。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账户名称:东莞市清溪镇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账号获取方式:由平台随机生成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清溪支行
说明:
1、竞投人登录平台,成功报名后,需点击“获取保证金账号”,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随机的由27位数字组成的账号;该账号仅用于该竞投人缴纳该宗交易投标保证金。
2、交易保证金必须通过网银,银行网点转账等方式交纳保证金到网上交易平台生成的指定账户中,现金缴纳视为无效;
3、账号开户人与网上交易账号申请人必须同一个人;
4、交易保证金无息退回,且退回时,可能产生一定费用,费用由竞投人承担,具体情况请咨询农业银行东莞清溪支行(联系电话***
十一、竞投时间
本项目竞投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下午15时00分00秒至2021年8月17日下午16时00分00秒,竞投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价。本次交易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结束前,每最后3分钟如果有竞投人出价,就自动延迟180秒,最大延迟次数999次。
十二、中标人审核资料时间及有关事项
网上竞价结束后,中标人请于2021年8月20日下午16时30分(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前携带第七条所列资料到清溪镇清凤路财经大厦八楼资产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核。
审核通过后,在《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内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中标后弃标或经交易中心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竞投人,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全部交易保证金,并重新组织交易。
十三、其他信息
本项目的详细情况请下载附件(下载网址:dgnzb.dg.gov.cn/trade)
其他公告发布网址:dgnzb.dg.gov.cn以及www.dg.gov.cn/qingxi/
十四、联系方式
东莞市清溪镇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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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清溪镇集体资产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