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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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佛山市 |
内 容: | 关于《******荷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修改方案(****花谷田园综合体(一期)项目)》的批后公告 为解决掣肘项目推进的用地问题,加快推进***田园综合体建设及新时代殡葬改革创新,根据《**省国土**厅关于印发〈**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 |
关键词: | 规划 街 |
关于《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佛山凌云花谷田园综合体(一期)项目)》的批后公告
为解决掣肘项目推进的用地问题,加快推进佛山市田园综合体建设及新时代殡葬改革创新,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等文件要求,我街道编制了《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佛山凌云花谷田园综合体(一期)项目)》,并经佛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规划修改原因:佛山凌云花谷田园综合体(一期)项目(以下简称“凌云花谷一期”)是以打造田园综合体,实现现代农业产业化为目标的广东省2020年重点建设项目,项目选址于荷城街道石洲村;富湾功德园是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富湾功德园扩建项目的建设内容是在现有墓园用地基础上进行扩建,项目选址于荷城街道江湾社区。凌云花谷一期属于省重点项目,富湾功德园属于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均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条件。由于上述项目选址不符合《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为此需要编制《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佛山凌云花谷田园综合体(一期)项目)》。
二、规划修改方案:根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佛山凌云花谷田园综合体(一期)项目)》,调入建设用地1.0572公顷,其中荷城街道石洲村调入城乡建设用地0.3793公顷,用于保障凌云花谷一期项目的实施,在荷城街道江湾社区调入特殊用地0.6779公顷,用于保障富湾功德园扩建项目的实施;同时在荷城街道江湾社区及竹园社区调出建设用地1.0572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0.3793公顷,特殊用地0.6779公顷),确保调整后荷城街道各项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平衡。
三、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修改后,高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401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1099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10449公顷。荷城街道建设用地总规模为6945.3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5961.45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5942.45公顷。方案调整前后高明区及荷城街道各项土地调控指标维持不变。
四、批准机关:佛山市人民政府
五、批准时间:2021年7月28日
六、批准文号:佛府办函〔2021〕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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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