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03 |
---|---|
截止日期: | 2021.08.03 |
招标代理: |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区改造项目(国机集团**国际创新社区项目)勘察设计(勘察、初步设计) 补充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区改造项目(国机集团**国际创新社区项目)勘察设计(勘察、初步设计)[项目编号:JG****-*****]已于****年*月**日在****** |
关键词: | 勘察设计 勘察 设计 |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区改造项目(国机集团广州国际创新社区项目)勘察设计(勘察、初步设计)
补充公告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区改造项目(国机集团广州国际创新社区项目)勘察设计(勘察、初步设计)[项目编号:JG2021-11535]已于2021年7月23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或补充。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
一、招标公告 |
|
||||||||
1 |
2.1.4“工程建设规模” |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区改造项目(国机集团广州国际创新社区项目)占地面积41001.64平方米,建成后总面积约145090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约132043平方米,保留建筑面积约1304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5668平方米。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本项目总投资900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约50000万元。 |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区改造项目(国机集团广州国际创新社区项目)占地面积41001.64平方米,建成后总面积约145090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约132043平方米,保留建筑面积约1304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5668平方米。本项目最大单体建筑面积71576.7平方米,最高高度为100米;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本项目总投资900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约50000万元。 |
||||||
2 |
增加2.2.4 |
|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21年12月,竣工日期为2024年12月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4.1 |
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
投标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 |
||||||
4 |
投标人资格要求4.2 |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香港建筑署《建筑及有关顾问公司遴选委员会顾问公司名单》建筑类别(第一组)业务范围(工程估值超过3亿元港元)。 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 (2)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 |
国内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1〕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
||||||
5 |
投标人资格要求4.3 |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本项目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本项目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
||||||
6 |
投标人资格要求4.5 |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 |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
||||||
*** | 投标人资格要求4.6 |
信誉要求: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招标人暂无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
信誉要求: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
||||||
8 |
投标人资格要求4.9注(2) |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投标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
||||||
9 |
其他事项11.5 |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 |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 |
||||||
二、招标文件 |
|
||||||||
1 |
《招标文件修改表》序号15 |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总价限价、各分项限价及综合单价限价的。 |
||||||
2 |
删除《招标文件修改表》序号24-27的修改,以范本原文为准。 |
||||||||
3 |
附录1-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汇总表》 |
详见原文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一 |
||||||
4 |
附录2设计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编制要求 4.1 |
设计方案内容(文件大小不得超过800M) |
设计方案内容(文件大小不得超过500M) |
||||||
5 |
附录2《设计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编制要求》 7.1(2)、7.1(3) |
(2)投标人(联合体主办方)自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完成过建筑规模9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 (3)投标人(联合体主办方)自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并获得设计奖项; |
(2)投标人(联合体主办方)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完成过建筑规模9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 (3)投标人(联合体主办方)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并获得设计奖项; |
||||||
6 |
附录3《工程勘察设计费报价汇总表》 备注第1、2点 |
1、工程勘察设计费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468.42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不得超过投标限440万元,勘察费不得超过投标限价28.42万元。 2、经算术复核,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上表备注栏的相应的投标报价计算结果不一致时,以投标报价为准修正费率或单价。
|
1、工程勘察设计费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468.42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不得超过投标限440万元,勘察费不得超过投标限价28.42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总价限价、各分项限价及综合单价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作废标处理。 2、经算术复核,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上表相应的投标报价计算结果不一致时,以投标报价为准修正费率或单价。 |
||||||
7 |
附录9《资格审查表》 |
详见原文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二 |
||||||
8 |
附件10《投票表格》中的“正式投票规则” |
正式投票规则:以上表格用于正式投票,从上到下每轮投票限使用一行空格,每个空格限填一个方案编号,同一行的空格内的方案编号不得重复。每轮投票允许选择的总数即下一轮候选总数,以得票多的方案当选为下一轮投票的候选方案。不能进入下一轮的方案,根据本轮得票数量确定名次。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入选下一轮的投标方案时,应进行附加投票,以确定名次。若投标人数为16人或以上,第一轮投票从第1行空格开始;若投标人数为12至15人,第一轮投票从上表第2行空格开始;若投标人数为8至11人,第一轮投票从上表第3行空格开始。每轮正式投票允许选择投标方案总数如下: |
正式投票规则:以上表格用于正式投票,从上到下每轮投票限使用一行空格,每个空格限填一个方案编号,同一行的空格内的方案编号不得重复。每轮投票允许选择的总数即下一轮候选总数,以得票多的方案当选为下一轮投票的候选方案。不能进入下一轮的方案,根据本轮得票数量确定名次。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入选下一轮的投标方案时,应进行附加投票,以确定名次。若投标人数为16人或以上,第一轮投票从第1行空格开始;若投标人数为12至15人,第一轮投票从上表第2行空格开始;若投标人数为9至11人,第一轮投票从上表第3行空格开始。每轮正式投票允许选择投标方案总数如下: |
||||||
9 |
附录12《建筑工程初步设计评审记录表》 第4点 |
|
|
||||||
10 |
附录16《定标原则》1.3 |
定标辅助资料为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 |
定标辅助资料为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资料及定标文件。 |
||||||
二、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电子招标文件已修改,作为本补充公告的附件重新发布,请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三、本项目网上投标登记、开评标等流程时间已作重新调整,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四、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8 月 3 日
附件一: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汇总表》
专业分工 |
专业职称 |
最低投入人数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 | 1 |
建筑专业负责人*** |
*** | 1 |
结构专业负责人*** |
*** | 1 |
暖通专业负责人*** |
*** | 1 |
电气专业负责人*** |
*** | 1 |
智能化专业负责人*** |
*** | 1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
*** | 1 |
概算专业负责人*** |
*** | 1 |
备注:
1、以上人员还包括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上述注册人员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以上人员提供证明材料的要求:
①需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1个月(2021年7月)的在本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否则不得分;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注明专业为准,若职称证没有注明专业,由投标单位自行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佐证材料(如职称评审材料等),相应佐证资料是否有效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由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认定。
②以上人员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且各人员不能兼任;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以毕业证发证日期起计;
③上述人员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需加盖投标人电子盖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盖章即可)。
2、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不满足《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汇总表》要求的情况包括以下任一种,投标人投入本项目人员不满足《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汇总表》要求,不通过资格审查:
①表中要求的人员数量配置不满足;
②表中要求的人员中有任一人员不符合所对应的基本要求;
③表中要求的人员中有任一人员所要求的证明材料不完整或不在有效期内。
3、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负责人***
附件二:
资格审查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审查项目 |
|
|
|
1 |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
|
|
|
2 |
申请人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规定 |
|
|
|
3 |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申请投标的,已按规定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
|
|
|
4 |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
*** |
|
|
5 |
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
*** |
|
|
6 |
申请人拟派各专业负责人*** |
*** |
|
|
7 |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已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
|
|
|
8 |
申请人没有第三章第3.11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根据《投标人声明》进行评审) |
|
|
|
9 |
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投标的。(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
|
|
|
结论 |
是否通过并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
|
|
|
备注:1、根据本表的审查项目,填“是”或“否”。
2、表中出现一个或以上“否”,即该投标人的评审“结论”为“否”,即该投标人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表中全部评审结果为“是”,视为同意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4、若评委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该投标人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评委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