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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安全保护区警示牌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8.03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深圳市招标 有轨电车招标 电车招标 
加入日期:2021.08.03
截止日期:2021.08.16
地 区:深圳市
内 容:***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对******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安全保护区警示牌采购项目(二次)选取承包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项目内容 根据*安委会印发《***全面强化地下管线设施安全保护实施方案》及*交通运输局《***
关键词: 有轨电车 电车
 
招标公告正文

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采用公开询价方式对深圳市龙华区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安全保护区警示牌采购项目(二次)选取承包商,欢迎符合资质并有意向的承包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1项目内容

根据市安委会印发《深圳市全面强化地下管线设施安全保护实施方案》及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联防联控实施方案》要求,为规范有轨电车沿线建设活动,深入开展安全保护区隐患排查治理,着力解决安全保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防范沿线设备设施被损毁破坏事故事件发生,而进行深圳市龙华区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安全保护区警示牌采购项目。

1.2项目范围

在龙华区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沿线安保区范围内安装安全警示牌。

1.3项目预算及预计开工、完工时间和特点

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48000元

采购周期30天(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5中选原则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

1.6报价人资质要求

1.6.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应提供国家税务机关有效的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如一般纳税人资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

1.6.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或与地铁集团自2016年以来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或正与深圳地铁集团及其分子公司、电车公司进行诉讼、仲裁的;在招投标、询价活动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报价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报价申请人不被接受。

1.6.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母、子公司只允许一家公司参与报价;同一法人代表,只接受一家投标。

1.6.4报价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1.7领取询价文件地点

疫情期间我司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获取询件文件,报价人将营业执照副本电子扫描件、领取人身份证电子扫描件及领取人联系方式,如领取人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电子扫描件,发送至517779846@qq.com(邮件主题注明:报名领取深圳市龙华区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安全保护区警示牌采购项目(二次)询价文件),经审核通过后获取询价文件(联系人:谢工,咨询电话:***

1.8领取询价文件时间

2021年 8  月  4  日至  8  月  10  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1.9报价文件的内容

包括资信技术卷(A卷)和价格卷(B卷),详见第六部分。

1.10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21年  8 月  16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之前送至深圳市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横坑车辆段(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湖社区人民路东21号横坑车辆场电车大厦9楼)。

请尽量提前送达,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11报价保证金

报价人进行报价时,需提交一份报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玖佰元整(¥900.00元)。汇款时应写明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安全保护区警示牌采购项目(二次)。报价保证金的形式、返还、没收规定详见第二部分报价须知第13项。

1.12现场踏勘

不组织现场勘探,报价人可自行踏勘。

1.13其他注意事项

                     A.              取得询价文件的报价人,如不递交报价文件,应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前2日向甲方作出书面说明,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该报价人以后参加甲方其它任何项目的报价或投标。

                      B.              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报价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价处理。

                      C.              参加谈判的报价人代表要求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且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会。

                     D.              甲方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E.              甲方在签订合同之前任何时候均有权接受或拒绝报价、宣布询价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对受影响的报价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报价人作出解释。

1.14本项目联系方式

有关此项报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查询:

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观湖社区人民路东21号电车大厦

邮编:518000

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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