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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机关)天津市红桥区三条石小学学生及教师家具类项目(项目编号:HQZCZX2021-10)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8.02 标签: 天津市招标 家具招标 小学招标 学生招标 教育招标 
加入日期:2021.08.02
招标代理:天津市红桥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区:天津市
内 容:******教育综合服务中心(机关) ******三条石小学学生及教师家具类项目 (项目编号:HQZCZX****-**)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三条石小学学生及教师家具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财政局五楼***室、***室(******勤俭道***号政府大楼后院)获取
关键词: 家具 小学 学生 教育
 
招标公告正文
 

天津市红桥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机关) 天津市红桥区三条石小学学生及教师家具类项目 (项目编号:HQZCZX2021-10)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红桥区三条石小学学生及教师家具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红桥区财政局五楼501室、504室(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201号政府大楼后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QZCZX2021-10
项目名称:天津市红桥区三条石小学学生及教师家具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2.053万元
最高限价:92.053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92.053 92.053 木制台、桌类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于签订合同20 日内,将所供货物在需方或需方指定处交付,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6.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效期内); 3.供应商须提供 2021年至少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 2021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 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2日到 2021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财政局五楼501室、504室(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201号政府大楼后院)
方式:网上下载,未到天津市红桥区财政服务中心报名者不能参与投标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财政局五楼会议室(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201号政府大楼后院)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1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财政局五楼会议室(天津市红桥区勤俭道201号政府大楼后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红桥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机关)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红桥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天津市红桥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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