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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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09 |
招标代理: | 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 项目名称:**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横琴法院智慧停车管理于服务的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负责提供横琴新区法院停车场***个车位的全方位管理服务。 *.负责平台软硬件系统的日常管理,停车数据的处理、统计分析等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
项目名称: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横琴法院智慧停车管理于服务的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项目基本情况及要求:
1.负责提供横琴新区法院停车场132个车位的全方位管理服务。
2.负责平台软硬件系统的日常管理,停车数据的处理、统计分析等。
3.完成停车场收费审批工作。
4.完善法院停车场停车管理运营制度。
5.处理法院停车场资源管理过程中的应急任务,服从需求方工作安排。
6.收费标准公示牌制作。
7.服务单位需为停车场购买车场公众责任险。
8.服务单位负责法院停车场场地维护工作(设施设备维护(广告、网络、场地、设施、道闸系统)、植草砖绿化养护、网络费和电费等项目)。
9.服务单位负责停车场环境卫生工作及绿化养护。
10.涉及服务单位人员的巡查装备、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制服等均由服务单位自行解决。
2.合同履行期限:壹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响应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 响应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2021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响应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2021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④响应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2021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⑤响应文件中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⑥响应供应商近三年以来(单一来源谈判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格式见单一来源谈判文件附件);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贰拾伍万元整(¥2,250,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市场供应情况(是否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是。
(1)“横琴法院智慧停车管理与服务项目”是一项集停车资源管理、服务、运营的综合性项目及民生工程,主要涉及对横琴法院停车资源(停车位、车位计费设备、公共资源处人员驻守)管理与服务项目。珠海大横琴城市公共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前期已在横琴新区各自然村部署大部分停车位硬件资源(包括部分停车设备部署、车位土地硬化、公共资源人员驻守服务等)工作。
(2)本项目属横琴新区重点创新——“物业城市”模式,此前2018年珠海市横琴新区公共空间管理与服务综合采购项目(申请编号:P-20181122-005499、P-20181204-005862、P-20181203-005807)和2019珠海市横琴新区2019-2022年公共空间管理与服务综合采购项目(申请编号:P-20191128-005252、P-20191128-005235、P-20191128-005248)通过专家论证,并由同一家供应商珠海大横琴城市公共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服务。
(3)横琴法院智慧停车管理与服务项目是全岛智慧停车系统构建的组成部分之一,开展此项目最终目的是实现全岛停车资源的统筹、管理、利用。
(4)目前,珠海大横琴城市公共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已上线FM设施设备管理系统、CR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助英台App、战图、环卫、绿化、综合管廊等7个业务系统,并实现了与物业城市平台联动,实现了人、事、物等统筹调配和管理。
(5)为保证服务的延续性、稳定性、风险最低化、投入最低化、效果最优化,从市场供应情况来看,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由原供应商提供相关的服务。
2.拟邀请的供应商与项目的匹配情况:匹配。
3.专家论证意见(400万元以上):无。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珠海大横琴城市公共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8月02日至2021年08月09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预算清单
项目 |
金额(元) |
完工期 |
珠海横琴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横琴法院智慧停车管理于服务的采购项目 |
2,250,000.00 |
壹年 |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无
发布人:广东和致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