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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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南通市公安局 |
招标代理: | 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以下称代理机构)受******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交 |
关键词: | 机动车 |
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号牌专用固封装置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约87.5万元
三、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潜在的投标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项目内容)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八章),被授权人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①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2021年03月-2021年07月连续五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复印件】。
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6、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所投产品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中的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过程中,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为虚假或伪造,或者其他人员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参与投标,一经发现则取消投标供应商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该投标供应商将记入不良记录。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
五、投标
1、投标文件的递交
(1)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21年08月23日14时30分。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2、样品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
(1)各投标人须在2021年08月23日14时30分前将样品送达南通市青年中路169号一号楼6楼会议室,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须带样品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3)未提供样品者、样品提供不全者不得参加投标。所有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样品制作、运输等费用。
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一式二份,一份装订在资格审查文件中,另一份在投标时随身携带。
六、投标保证金
1、本次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七、开标
1、开标时间:2021年 08 月23日14时30分;
2、开标地点:南通市青年中路169号一号楼6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 08 月23日14时30分。
2、资格审查地点:南通市青年中路169号一号楼6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评标。
九、评标
1、评标时间:资格审查结束后;
2、评标地点:南通市青年中路169号一号楼6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十、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合同总价款的10%。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单位联系人:吴俊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严建飞 联系电话***
十二、招标公告期
1、本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公告期为公告之日后起的5个工作日。
2、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上发布,敬请留意。
3、潜在供应商在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的供应商须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