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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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13 |
招标代理: | 宿迁恒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宿迁市 |
内 容: | 招标编号:JSJY**************** *****区卫生健康局的**中心医院一期桩基工程已经**发【****】*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心医院一期桩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工程地点: * |
关键词: | 医院 |
招标编号:JSJY1110002003312001
宿迁市宿豫区卫生健康局的大兴中心医院一期桩基工程已经宿豫发【2020】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大兴中心医院一期桩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豫区大兴镇
1.2 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 15000 平方米,总投资约390万元。
1.3 工期:15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桩基工程施工完成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60%;桩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75%,桩基工程经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审定价款的 97%;桩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后付清余款(无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大兴中心医院一期桩基工程(包括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6项目负责人***
4.6.1项目负责人***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4.6.3项目负责人***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08月02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2021 年 08月 06日下午18时00分登录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uyuztb.com/suyuzbtb/)投标人业务管理 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 255 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 155 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9286550-2;宿迁技术支持电话:***
5.2 CA 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 CA 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www.suyuztb.com/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3日09时30分;
6.2 开标地点: 本 项 目 采 用 网 上 开 标 , 须 登 录 宿 豫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www.suyuztb.com/)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豫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豫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 异议事项: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向招标人提出。
7.2 投诉事项:
7.2.1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卫生健康局 |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恒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宿迁市宿豫区湘江路31号 |
地 址:宿迁市府前和谐小区44排(市图书馆对面)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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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 话:15150793387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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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2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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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