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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佛山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信息系统(机动车排放数据挖掘与精准防治)应用软件开发”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8.02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机动车招标 防治招标 软件招标 
加入日期:2021.08.02
截止日期:2021.08.13
招标代理: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 项目概况 (***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信息系统(机动车排放数据挖掘与精准防治)应用软件开发)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第*座二层**-**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关键词: 机动车 防治 软件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佛山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信息系统(机动车排放数据挖掘与精准防治)应用软件开发)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佛山市禅城区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第9座二层25-2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1-2021-03259

项目名称:佛山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信息系统(机动车排放数据挖掘与精准防治)应用软件开发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41,7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 /

采购需求:1.接入各类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移动源监管数据和相应的污染事件信息,形成佛山市移动源污染排放综合大数据中心,为移动源和其它重点污染源的综合管控提供数据基础支撑。

2.建立综合数据展示大屏,在同一界面上,直观地了解佛山市境内各类移动源和空气质量的实时状况,查看各类污染事件的发生、反馈和处理结果情况,实现移动源的综合管控。

3.建立污染事件下发与反馈机制,当移动源和其它重点污染源污染事件发生时,自动或收到下发至相应的关联单位,要求关联单位按照平台下发的管控措施建议进行问题整改或现场排查处理,以信息化手段减轻各单位之间的信息传递工作量,并记录每次发生污染事件的所有信息,以作核查处理。

4.建设移动端平台,允许镇街、现场检查人员通过移动APP上传现场核查的移动源和其它重点污染源污染事件情况。

5.建立污染事件管控措施评估模型,对各类污染事件的处理结果进行空气质量影响的效果评估。

6.完成系统对国产化设备迁移的适配性调整。针对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客户端等四类国产软硬件,以及结合系统自身情况,对原有代码以及架构进行调整,在不改动原有的业务逻辑以及业务需求的前提下,完成适配性调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9个月内完成并交付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单位负责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第9座二层25-27号

方式:

1、若供应商使用网上报名,必须以与其投标供应商名称相一致的对公账户进行汇款(对公账户网银汇款或以投标供应商名称到银行现金汇款),汇款或转账凭证上请注明信息:GDJAFS2021066C招标文件费。

2、购买标书账户信息(本账号非保证金缴纳账号):

(1)收款单位: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2)收款账号:44050166883900000009

(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佛山锦隆花园支行

注: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本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遗失和不可抗力的情况等都不承担责任。

3、报名登记事项说明:

(1)购买标书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

请将以上报名所需资料加盖公章并扫描发送到我司邮箱,以GDJAFS2021066C+供应商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发送至以下邮箱:1265583227@qq.com

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8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第9座二层25-27号开标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1年8月1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第9座二层25-27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榴苑路20号

联 系 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霍小姐、曾小姐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发布人:广东计安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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