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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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13 |
招标代理: | 清远市永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代理机构:清远市永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林杰 项目负责人***
福堂镇新溪村五村特色村寨建设工程(民居外墙特色改造)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qyggzy.cn/)“政府采购”版块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3日14点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441825-2021-00628
项目名称:福堂镇新溪村五村特色村寨建设工程(民居外墙特色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51753.90元
最高限价(如有):3551753.9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福堂镇新溪村五村特色村寨建设工程(民居外墙特色改造)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内容 |
项目性质 |
完工期 |
福堂镇新溪村五村特色村寨建设工程(民居外墙特色改造) |
政府采购 |
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内完成。 |
采购项目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均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①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则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②提供2021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③提供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过的财务报告或2021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④提供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原件(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21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⑤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原件;
⑥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资料。】
(4)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派项目负责人***
(6)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分公司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08月03日至2021年08月 09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qyggzy.cn/)“政府采购”版块
方式:网上报名登记及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元):150.00(参与开标的时候递交)
四、响应文件提交2021年08月1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电子文件: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qyggzy.cn/)“政府采购”版块,纸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地址:***
五、开启时间:2021年08月1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qyggzy.cn/)“政府采购”版块,纸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地址:***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务【2019】7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实行电子化交易,本项目实行电子报名电子投标,潜在响应供应商于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qyggzy.cn/)“政府采购”版块选择本项目进行网上投标登记。
注:
1)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qyggzy.cn/)“通知公告”栏目发布的《关于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通知》。
2)交易系统操作流程详见“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之“办事指南”栏目“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指南(供应商)”。
3)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应及时向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工程交易和政府采购部反映及咨询,联系电话:0763-3780226,联系人***
2.磋商保证金
1)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3日14点30分。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50000.00元)
3)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方式,本项目由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代收磋商保证金,其到账以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注: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为转账方式的必须按系统提供的指定账户缴纳,若投标人因操作失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疫情期间要求:各投标人需严格按照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发布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活动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清政务[2020]14号)文要求执行并出示行程卡及“健康码”绿码方可参与本项目的磋商,否则拒绝进入开标现场及接收其投标文件。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镇人民政府
地 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清远市永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一号楼31层08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发布人:清远市永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