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062021086001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津建交红桥设计[2021]0802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红桥区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已由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以 津红政务审项建【2021】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建设资金为 1004.85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1004.85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552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津源浩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招标内容与范围及招标方案说明:详见估算表。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红桥区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规模为55200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为对风顺公寓、花城里、金潞园3个小区纳入我区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建筑面积5.52万平方米、10幢楼房、受益居民590户。,总投资额1004.85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红桥区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红桥区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总承包EPC总承包项目,招标范围:红桥区2021 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规模为55200 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为对风顺公寓、花城里、金潞园3 个小区纳入我区2021 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建筑面积5.52 万平方米、10 幢楼房、受益居民590 户。。总投资额833.5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1年08月31日 至 2021年12月31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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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人员资格要求:(1)(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证书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 (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正项目经理兼任) (2)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 (3)正项目经理1 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 (4)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具有有效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项目经理兼任,也可单独配置,无在施工程记录,为本单位职工。 (5)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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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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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3日 至 2021年08月09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9日17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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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08月03日至2021年08月0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4时00分 至 17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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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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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
***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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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冬(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杨冰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津源浩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马志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马志强 电话:***
传 真:***
日期:2021年08月03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红桥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建筑管理科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红桥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电话:86515073-112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邵公庄大街5号
天津市红桥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建筑管理科 受理负责人***
电话:27731327传真:27731327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红桥区邵公庄大街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