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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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12 |
招标代理: | 黑龙江昱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七台河 |
内 容: | ******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_可视化智能分析系统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_可视化智能分析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新**家园B区**号楼***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 |
项目概况:
七台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_可视化智能分析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昱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新东方家园B区12号楼10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ZB[磋]2021-050
项目名称:七台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_可视化智能分析系统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元
最高限价:160000.00元
采购需求:可视化智能分析系统采购(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系统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本项目系统运维期为三年,自成交供应商交付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可视化智能分析系统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统筹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若干财税政策的意见》(黑财办〔2020〕9号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的相应的履约能力;
(2)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5)单位负责人***
注:如核实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全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等,采购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8月02日至2021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黑龙江昱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新东方家园B区12号楼101号)
3、方式:现场获取
4、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昱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新东方家园B区12号楼101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1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昱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新东方家园B区12号楼101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七台河市分网)(http://www.hljcg.gov.cn/)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七台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地 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
联系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昱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2021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