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公安局临时身份证明自助办理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商河县公安局 地址:商河县鑫源路14号(商河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0531-85088661(商河县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县(区)市南区东海西路号12号甲 联系方式***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临时身份证明自助办理机 |
1 |
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3、法律、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 |
5.500000 |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8月2日9时0分至2021年8月6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下载。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备案,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在本公告下方免费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关于本项目的澄清、修改、补充等信息更正内容均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供应商自行查阅网站信息,未及时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不再单独告知。 4.售价:0四、公告期限:2021年8月1日 至 2021年8月5日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8月12日9时0分至2021年8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5001号和瑞广场A座8层开标室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8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5001号和瑞广场A座8层开标室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开启 联系方式***
本项目为商河县公安局临时身份证明自助办理机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幅度:6%。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规定,节能产品给予4%的价格扣除。根据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规定,环境标志产品给予4%的价格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