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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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20 |
招标代理: | 抚州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西省 |
内 容: | ***指阳乡全钢架连栋小锯齿蔬菜大棚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指阳乡全钢架连栋小锯齿蔬菜大棚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省公共**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天**政采【****】*** |
吉安县指阳乡全钢架连栋小锯齿蔬菜大棚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吉安县指阳乡全钢架连栋小锯齿蔬菜大棚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8月20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天吉县政采【2021】015号
项目名称:吉安县指阳乡全钢架连栋小锯齿蔬菜大棚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71040.00 元
最高限价:247104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吉购2021F000481852 | 吉安县指阳乡全钢架连栋小锯齿蔬菜大棚采购项目 | 1 | 批 | 247104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内完成所有大棚材料的供货及安装调试。(施工队人员不得少于32人,队伍明确一名负责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31日 00:00 至 2021年08月07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20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县二七路为民服务中心五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有意向的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CA及签章办理流程”。 2、疫情期间参与采购活动特别事项: (1)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出席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积极配合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各供应商代表应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开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入场省外的供应商须出具本人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告方可入场,为控制开标厅人数,每家供应商仅允许1人进入开标厅,并请各供应商代表提前1小时到达开标厅。开标现场采购代理机构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和相关信息记录工作,经测量体温不正常人员不得入内,并报县疾控中心处理。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必须间隔1米以上。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并报相关部门处理:一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二是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超过37.3℃。 (3)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安县指阳乡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抚州中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