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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2021-2221广州知识城广场四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30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广州市招标 勘察设计招标 广场招标 勘察招标 设计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30
截止日期:2021.08.20
地 区:广州市
内 容: **知识城广场四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人:**元博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时间: 二〇二一年七月 **知识城广场四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根据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
关键词: 勘察设计 广场 勘察 设计
 
招标公告正文

 

广州知识城广场四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 标 公 告

 

 

 

 

 

 

 

 

 

 

 

人:广州元博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时间: 二〇二一年七月

 

 


广州知识城广场四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根据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04-440112-04-01-373288)批准,资金已落实,广州元博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现对广州知识城广场四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知识城广场四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二、招标单位:广州元博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 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知识城南起步区创新大道以西、永九快速路以东(中新广州知识城)

四、项目概况:广州知识城广场四期位于广州中新广州知识城南起步区创新大道以西、永九快速路以东。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36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757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224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3500平方米。拟涵盖广东知识产权博物馆、五星级酒店、超甲级和甲级总部办公楼(最高建筑高度为246米)等三部分,具体按招标人开发建设要求。项目总投资暂定399488.00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广州知识城广场四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负责本项目勘察、设计与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勘察部分 :

完成本项目建设红线图范围内、外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收集及购买资料、现场踏勘和测量、制定勘察纲要,地质测量及钻探、初勘、详细勘察(包括岩土工程勘察)、物探、超前钻、钻探、水文地质及及地下综合管线勘察、根据项目设计工作需要开展必要的管线补充探测\实施勘察过程中发生的相关工作、勘察过程中发生的用材以及加工、勘察作业机具的进退场及现场搬运等服务等勘察工作。按相关要求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水电,包通过建设等主管部门组织的勘察报告审查,包配合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土建施工现场的勘察要求跟踪技术服务,包验收以及其他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2.2设计部分:

本项目全过程全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项目的方案设计、编制方案估算书、深化方案设计、报建、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报批、管线综合规划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单体报建图设计和报建通编制、基坑开挖及支护设计、编制基坑及周边监测方案(含基坑及工程桩检测方案)、施工图设计、建筑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及设计、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编制工程概算(建安费)、预算(由施工单位编制)、现场技术指导、服务与监督、竣工图签审及竣工通编制。在施工图阶段提供各专业工程和分项工程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指标。项目初步设计深度需达到住建部《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设计深度的有关规定。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2.3施工部分:

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发包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报建、包深化设计、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2.4本项目按绿色建筑三星建设标准进行设计(含BIM设计),按绿色建筑三星进行建设。

3、招标规模:同“项目概况”。

4、本次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2136756097.34 元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450000.00 元,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24817500.00     元,施工费(工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  1919535088.49 元,暂列金额为191953508.85  元。投标报价超过任一对应的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投标经济补偿:本项目设计标投标经济补偿:20万元,对提交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投标文件(即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下同)且设计标投标文件(设计方案部分)评审得分排名前4名的投标人进行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评审排序

第1名

第2名

第3名

第4名

设计方案补偿金额(万元)

10

5

3

2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投标文件不足4名,剩余的投标经济补偿费支付给中标人。

获得投标经济补偿的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除署名权外,其余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参考使用,不另行支付费用,招标失败则费用不补偿。

注:投标经济补偿费包括在投标人中标价中,由中标人支付给各投标人。排名前4名的投标人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并支付设计费预付款后,向中标人申请支付补偿。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从2021年7月30日00时00分至2021年8月20日10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1、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间:2021年8月20日09时30分,截止时间:2021年8月20日10时30分。

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时提供资料:《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联合体投标的,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信息,由主办方盖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2、开标开始时间:2021年8月20日10时30分。

3、投标登记、接收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32号四楼(汇丽国际D栋写字楼四楼))指定开标室,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施工单位)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4.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香港土木工程拓展署《工程及有关顾问公司遴选委员会顾问公司名单》岩土和斜坡类别(第三组)业务范围。

4.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香港土木工程拓展署《工程及有关顾问公司遴选委员会顾问公司名单》建筑第一组(工程估值超过3亿元港元),或同时为建筑、结构、屋宇装备类别第一组的专业机构。

注: 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4.3施工单位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的要求设置。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5、主要负责人***

5.1项目负责人(联合体主办方,兼施工负责人,下同)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 一级 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

5.2设计负责人***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5.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

6、投标人(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

8.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4家单位(即1家勘察单位、1家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组成的联合体。若联合体成员其中由1家施工单位构成的,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若联合体成员其中由2家施工单位构成的,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其中一家施工单位为主办方,其余成员均为协办方。且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注: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

8.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8.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勘察资质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

8.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9、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自2016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造价金额800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①业绩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②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或验收证明为准。③需同时提供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上传件的打印页和网上信息页。④当库内上传件的打印页与库内上传件不一致时,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库内上传件为准;当网上信息页与库内上传件不一致时,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库内上传件为准。⑤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上传件为依据。⑥未提供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上传件的打印页和网上信息页的不评审。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

(3)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11、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开发区不良记录名单(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

12、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施工组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信息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的除外。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有效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十二、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需经过招标人审定后方可实施。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须符合设计任务书的需求范围和招标人的合理要求,概算(建安费)不超施工费中标价,施工图预算不超概算(建安费),如施工图预算超出概算(建安费)部分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施工费结算价不得超过概算(建安费)(除发包人增加的指令变更除外)。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元博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异议受理电话:020-89853102,地址:***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logi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五、其他:

1、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2、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登记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3、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单方面解除合同。上述要求,申请人须在《投标申请人声明》中予以承诺。

4、有关企业诚信档案的办理事宜,详见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相关办事指引。

5、前期咨询单位: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注释]不接受前期服务机构投标。

6、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司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一年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中标人未按规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

 

 

招标人:广州元博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7月30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最新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十一、本单位中标后不将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等的运输委托给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交通”网站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或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公安、城管、住建、交通、水务、规自等部门列入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运输。

十二、本单位承诺,中标后将切实落实《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粤办函〔2017〕70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围蔽指导图集(V2.0版)的通知》(穗建质〔2020〕1号)、《关于在全区建设项目推广使用封闭式外脚手架金属防护网的通知》(穗埔建﹝2019﹞66号)、《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建设工程施工围蔽标准的通知》(穗埔建﹝2020﹞183号)和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绿色施工、新型防护、施工围蔽的文件规定,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对施工范围内绿色施工、新型防护、施工围蔽工作负责,全面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绿色施工围蔽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如未履行承诺,经建设单位催告后逾期不履行承诺或经教育后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自愿接受被招标人拒绝一年内参与后续工程投标的后果(时限按招标文件规定或由招标人确定,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十三、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四、本单位或拟派项目负责人***

十五、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如核实存在上述第十条及第十一条任一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本公司作为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注: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需书写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单位全称【格式表示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并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附件二: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名称、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广州知识城广场四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施工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1)           (联合体主办方施工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负责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2)  (勘察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3)   (设计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4)   (施工单位名称):作为本项目的施工协办方,主要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适用于联合体中含2家施工单位)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三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
挂网公告-广州知识城广场四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doc

挂网招文-广州知识城广场四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doc

项目用地范围图.rar

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pdf

控制价编制报告.pdf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招标申请函.pdf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pdf

关于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的说明.pdf

挂网合同-广州知识城广场四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doc

关于资金落实情况的承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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