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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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06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对**分中心车棚维修项目进行招标。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分中心车棚维修项目 *)标段数及标段号:本项目标段数为*,标段号为****HACP *)建设地点:***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分中心(*****南路*** |
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对海安分中心车棚维修项目进行招标。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1年海安分中心车棚维修项目
2)标段数及标段号:本项目标段数为1,标段号为2021HACP
3)建设地点: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海安分中心(海安市永安南路160号)
4)建设规模:
车棚①60米长,宽6.6米;车棚②30米长,宽6.6米; 车棚③30米长,宽6.6米; 三个车棚棚顶拟用5毫米厚304不锈钢单层瓦覆盖,瓦楞间隔22厘米,用铆钉固定,瓦与瓦之间至少10厘米重叠搭接,车棚前顶端需用不锈钢包住横梁,棚顶需用5厘米×5厘米规格4毫米厚的镀锌方管焊接加固,每支长6米,共60支;另外需要对车棚整体框架进行油漆复新(除锈、刷二遍防锈漆、刷二遍汽车用白漆)。
5)招标预算:160000元。
2.招标范围
1)招标内容:本询价项目为2021年海安分中心车棚维修项目,投标人须按询价文件要求,负责本次询价内容的供货、包装、运输(包括设备卸车、就位到安装地点)、安装、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2)招标范围:南通市
3)质量要求:合格(所有进场材料须提供产品合格证书)。
4)安全要求: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0天。
3. 缺陷责任期:施工结束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4.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2018年1月1日以来参与过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2、信誉要求: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三、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及相关事项
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6日9:30,报价人应于当日9:00至9:30将询价响应文件递交至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海安分中心9楼会议室(地址:***
因疫情防控需要,每投标人现场递交响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受权人仅允许一人参与投标,出示健康码、佩戴口罩,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材料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便于现场核查。
四、其他
已购买询价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截止之日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采购的招标内容、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五、成交原则
符合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者成交。
六、中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中标公告在南通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公告3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海安分中心
地 址:海安市永安南路160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