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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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06 |
招标代理: |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 招标编号: SSATXA******** 建设单位:***塘厦镇房地产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 监督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关键词: | 住宅楼 |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1年07月30日至2021年08月06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3865001001
招标编号: SSATXA22110714
建设单位:东莞市塘厦镇房地产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凤凰城(二期)1号商业住宅楼
工程地址:***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投资金额:101565347.45元
工程规模:本工程为新建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20196.02平方米,地下1层,地上14层,建筑最大高度为51.70米,结构最大跨度8.2米,一二层为商业层,3至14层为住宅楼,结构类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发包范围:凤凰城(二期)1号商业住宅楼(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建筑工程:含土石方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等;2、安装工程:含电气工程、电梯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或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一级(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4.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2021年08月12日 至 2022年11月10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1年08月06日15时00分 开标室(4)
投标会时间:2021年08月06日15时0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4)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07月30日08时30分至2021年08月05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至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地址:***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人联系地址***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代理联系地址***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
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塘厦镇房地产开发公司;电话:0769-0769-87288188;地址:东莞市塘厦镇塘福路3号广基大厦2110。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电话:0769-23362836;地 址:***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塘厦镇房地产开发公司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系统辅助资格审查项如下:
1、是否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标识码不能重复)。
2、企业建档信息是否“正常登记”状态。
3、企业营业执照是否过期。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过期。
5、企业资质是否满足招标项目要求。
6、项目负责人***
7、注册建造师是否有在建项目被锁定。
8、外省二级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9、项目负责人***
10、项目负责人***
11、企业诚信总得分是否小于90分(市住建局)。
12、投标单位是否缴纳足额保证金或电子保函(委托交易中心收退保证金或保函时启用此项)。
(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由招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