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凡河小学消防设施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铁岭县凡河小学消防设施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铁岭市新城区东北城农资物流园A区5幢1-4(辽宁鸿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8月1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CCG2021-008
项目名称:铁岭县凡河小学消防设施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25,532.00元
最高限价:725,532.00元
采购需求:点型探测器安装 感烟209个、消防栓报警按钮安装105个、声光报警器安装24个、火灾事故广播 消防通信系统调试 通信分机4部、手动报警按钮56个、应急照明灯110套、疏散指示灯195套等。
合同履行期限:75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小微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6日,每天上午8;00至 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新城区东北城农资物流园A区5幢1-4(辽宁鸿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电子邮件***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8月12日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县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县政府东配楼四楼)
六、开启
时间:2021年8月12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县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县政府东配楼四楼)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重要提示:
因疫情期间供应商将上述报名材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596168662@qq.com,并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经代理机构审查确认后以电子邮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铁岭县凡河小学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铁岭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鸿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1711200200073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