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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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30 |
地 区: | 甘肃省 |
内 容: | ***创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暨****年“三社联动”广厦社区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省财政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甘财采〔****〕**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 |
肃州区创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暨2021年“三社联动”广厦社区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甘财采〔2020〕13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等文件要求,现对“肃州区创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暨2021年“三社联动”广厦社区试点项目”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确定邀请酒泉市肃州区惠欣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张掖市鹏程社会工作发展服务中心、民乐县鹏程公益协会三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RDYGCG【2021】042号
二、采购内容:肃州区创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暨2021年“三社联动”广厦社区试点项目
三、采购预算金额:小写:¥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万元整。
四、竞价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
2.专职工作人员中有1名以上的持证社工。
注:(1)以上资格要求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扫描件形式(PDF格式)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供应商提交的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按要求进行上传。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供应商要为自己上传资料的真伪性负责,并接受社会监督;
(2)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需将资质文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在项目成交后送至代理公司。
六、报名时间及竞价时间: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9日17时00分;
竞价开始时间:2021年07月29日17时00分;
竞价截止时间:2021年07月30日09时00分。
七、报价要求:
1.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中标单位按期完成所有招标内容;
2.本项目采购以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
3.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代理公司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
4.项目成交后,投标企业须将资格要求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送至代理公司。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招 标 人:肃州区民政局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西大街7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甘肃常青润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敦煌路19号轮辰教育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021年0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