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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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10 |
地 区: | 新乡市 |
内 容: | *****示范区*G基站建设发展规划(****-****年)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示范区*G基站建设发展规划(****-****年)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在“***公共**交易管理中心网站”获取磋商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关键词: | 规划 |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5G基站建设发展规划(2021-2025年)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5G基站建设发展规划(2021-2025年)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0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1-07-4 2、项目名称:新乡市平原示范区5G基站建设发展规划(2021-2025年)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9.00万元(财政资金,已落实) 最高限价:39.00万元 采购需求:平原示范区5G基站建设发展规划(2021-2025年),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6、规划编制周期:30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不再受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申报的函》要求“不再受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的申报,不再开展相关审查审批工作”的规定,投标人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有效期在2018年之后届满的,视为有效;如相关主管部门有最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 3.2拟派项目负责人*** 3.3信誉要求:投标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07月29日08时30分至2021年08月0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 3.投标供应商必须申请注册加入《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信息库》后并取得CA数字证书才能参与本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首页面《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须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4.方式:投标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磋商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5.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供应商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如项目为多标段,投报多个标段时,需要分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6.如项目为多标段,投报多个标段时,须每个标段都进行一次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7.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0日08点30分;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二开标室(地址:***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五、开启 1.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在磋商结束前须一直保持在线状态,有磋商过程需要澄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二次或最后报价,均在系统内完成。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特别提示: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如实准确的填写供应商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 六、公告期限 本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上发布。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发布,请潜在供应商注意查看,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单位:平原示范区财政局:0373-755311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局 地址:*** 联系人:李伟锋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河南省中业兴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冯平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河南省中业兴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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