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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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18 |
招标代理: | 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桥头镇东**核心启动区更新单元前期服务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号金马大厦八楼***-***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
桥头镇东太湖核心启动区更新单元前期服务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8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15-2021-00410
项目编号:ZYDG-21-191
项目名称:桥头镇东太湖核心启动区更新单元前期服务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262,077.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桥头镇东太湖核心启动区更新单元一前期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3,281,383.50元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如因非采购人及中标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完成,可书面向采购人申请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延期,延长后总的服务时间不能超过五年,到期还不能完成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任何费用,中标人为履行本项目合同产生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采购包2(桥头镇东太湖核心启动区更新单元二前期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4,025,375.50元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如因非采购人及中标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完成,可书面向采购人申请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延期,延长后总的服务时间不能超过五年,到期还不能完成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任何费用,中标人为履行本项目合同产生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采购包3(桥头镇东太湖核心启动区更新单元三前期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2,955,318.00元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年,如因非采购人及中标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完成,可书面向采购人申请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延期,延长后总的服务时间不能超过五年,到期还不能完成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采购人有权不予支付任何费用,中标人为履行本项目合同产生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书面声明);
1.1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1.2 单位负责人***
1.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2 如本项目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的,须将本项目中的非主体内容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实施能力的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接受分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投标人与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3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时间:2021年07月28日至2021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150元
2021年08月18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注:投标人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或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投标人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政府采购供应商栏目进行注册,如遇到相关注册问题,按“操作指南”相关事项处理,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采购结果公示前完成注册登记。
名 称:东莞市桥头镇规划管理所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桥光大道桥头段3号桥头镇政务服务中心B栋八楼
联系方式***
名 称: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23663761
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