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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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13 |
招标代理: | 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兰州市 |
内 容: | ***纬十三路(滨河大道-团结街)道路建设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纬十三路(滨河大道-团结街)道路建设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发【****】*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土地储备经营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土地储备经营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关键词: | 道路 街 路 |
永登县纬十三路(滨河大道-团结街)道路建设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登县纬十三路(滨河大道-团结街)道路建设工程已由永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发【2021】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登县土地储备经营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永登县土地储备经营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兰州市永登县城南城区;
2.2工程规模:该项目位于永登县城区南部,是永登县城区骨架道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道路全长为381.02m,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40km/h,道路红线宽度35m,三块板断面,双向4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及附属设施工程;
2.3计划工期:139日历天;
2.4招标范围:项目设计施工图内所有工程,具体以经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为准;
2.5本项目拟划分标段:施工一个标段;
2.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7投资额:约991.58万元;
2.8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7-2019年度或2018-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本工程实行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担任制,因工程技术复杂根据相关规定,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
3.5根据甘建建(2016)46号文及甘建建(2016)231号文的要求配备管理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
3.6根据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规定、甘建法【2019】377号文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
3.7省外企业依据甘建建【2016】20号文规定办理进甘信息登记;
3.8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根据兰政办发【2016】200号及相关文件规定,申请人须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3.9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的人员必须与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中提交人员一致;
3.10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执行《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甘建建〔2015〕436号)文,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lzggzyjy.lanzhou.gov.cn/)网上在线自行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7月28日—2021年8月2日。各申请人请依据甘建建【2020】66号文和本次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及时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填写并录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人及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申请人对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配置实行承诺制,确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信息与监督系统里填报及承诺的人员信息一致并在投标期间处于锁定状态,《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须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于2021年8月2日将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及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状况的承诺书(承诺书中须注明拟派人员姓名、岗位、资格等级、证书编号、身份证号;后附人员证件复印件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9时30分
6.2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登分中心第二开标厅(兰州市永登县城关镇纬七路佳宁综合1#楼A座8层)。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递交方式:申请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申请文件(.SGEF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申请文件编制工具应与资格预审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备注:
1.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工具编制,请各申请人选择相应的申请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申请文件。
2.关于原件的说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申请文件,由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申请函中的有关声明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无法获取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登县土地储备经营中心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滨河路1444号
联系人***
电 话:0931-6414230
招标代理机构: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监督单位:永登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