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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中心区1号、2号雨水泵站起重设备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28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深圳市招标 起重设备招标 泵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28
截止日期:2021.08.04
地 区:深圳市
内 容:  本招标项目为**中心区*号、*号雨水泵站起重设备维修项目,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中心区*号、*号雨水泵站起重设备维修项目   二、项目单位:   ******水务技术监管中心   三、项目背景和概况:   *号雨水泵站位于*****一
关键词: 起重设备 泵
 
招标公告正文

  本招标项目为宝安中心区1号、2号雨水泵站起重设备维修项目,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宝安中心区1号、2号雨水泵站起重设备维修项目

  二、项目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水务技术监管中心

  三、项目背景和概况:

  1号雨水泵站位于宝安区新安一路,2号雨水泵站位于宝安区裕安一路,该2座泵站内各配置了两台起重机,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起重机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粤市监特设〔2021〕121号)文件要求,该4台起重机需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加装高度限位装置,并升级改造运行控制系统,另外,4台起重设备的运行轨道、平台、爬梯等装置亦需进行除锈刷漆等维修工作。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提供相关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必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且证照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详见附件1);

  4、截止开标时间为止,未被深圳市各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指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2);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3);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和转包。

  五、服务期限:

  总工期暂定为90日历天。中标人确定后,要结合深圳的天气情况,开展相关工作。

  六、服务工作内容:

  1、该泵站起重设备维修项目由4台起重机加装高度限位装置,并升级改造运行控制系统,同时4台起重设备的运行轨道、平台、爬梯等装置亦需进行除锈刷漆等维修工作,详见附件4:宝安中心区1、2号雨水泵站起重设备维修项目预算。

  2、项目质保期要求1年,质保期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5、质保期内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特别说明:

  1、本项目是特种设备维修项目,项目内容和地点较多且分散。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派工程师到现场对以上项目进行确认。

  2、本项目完成后需上报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并得到认可。

  3、投标人的报价和清单应包括招标文件列出的全部内容。

  七、验收方式:

  乙方完成全部项目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在一个月内组织验收。

  八、投标报价:

  1、本项目采购预算价81360.58元,投标价以人民币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费、生产加工、安装、调试,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的验收,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包装、运输、装卸、安装,检查、检验,管理费用和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不予支付额外费用。

  2、投标人的最终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价,否则当无效投标处置。

  九、付款方式:

  1、项目验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财政集中支付程序办理,待财政拨款到位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合同总额的97%;

  2、1年质保期满后,甲方按照财政集中支付程序办理,待财政拨款到位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合同总额的3%;

  若因财政集中支付程序造成上述合同款项的延迟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投标人所需提供的投标资料(未完全响应则以投标无效处理)

  1、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报价表;

  4、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的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技术文件;

  6、其它相关证明文件(未提供的招标要求的其他文件格式由供应商自拟)。

  以上资料须提供纸质版复印件一式五份,电子版扫描件一份,原件备查。

  十一、招标程序

  (一)发布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4日。

  (二)招标答疑

  投标单位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必须于2021年8月1日下午18:00点前将相关问题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人处,逾期将不予受理。招标人应在收到质疑后1天内作出答复(若涉及重大改动,将发布公告挂网澄清,并通知已投标的供应商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三)投标单位投标

  1、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日(2021年8月4日下午18:00点)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2、递交的投标文件为纸质文本,共需5套,电子版扫描件1份,全部文件必须密封。

  3、递交投标文件的地址及联系人***

  (四)定标方法:价格定标法(报价最低的确定为中标单位)。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8月4日下午18:00。

  (六)中标结果公示

  中标结果在区水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七)现场踏勘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4日下午18:00止,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深圳市宝安区1号、2号雨水泵站;

  3、地址:***

  4、联系人:游加强,电话:***

  尹锦宏,电话:***

  深圳市宝安区水务技术监管中心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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