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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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05 |
招标代理: | 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黑龙江 |
内 容: | *.采购条件 我公司接受***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对***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年全省高速公路品质提升工程电锅炉 |
关键词: | 高速公路 锅炉 公路 路 |
1.采购条件
我公司接受黑龙江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对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全省高速公路品质提升工程电锅炉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全省高速公路品质提升工程电锅炉及配套设备采购。
2.2项目编号:0222HW20212301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1年全省高速公路品质提升工程中,7个收费站点及6个服务区站点的燃煤锅炉拟升级改造为电锅炉。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采购范围:对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全省高速公路品质提升工程的燃煤锅炉改电锅炉及其配套设备的采购、安装。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协助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图;提供内业资料;燃煤锅炉改电锅炉及配套设备供货、安装;配合使用单位办理特种设备相关手续;试运行期的培训和工作现场培训、售后及质保期服务等。
2.6标段划分:本次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情况如下:
合同包 |
收费站(服务区)名称 |
房屋建筑面积(单位:㎡) |
(台/套) |
质保期 |
最高询比限价 (元人民币) |
|
A1 |
收费站 |
玉泉收费站 |
1,784.74 |
1 |
设备质保期为安装调试联动完成具备使用条件后24个月 |
1,530,545 |
小岭收费站 |
1,903.8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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帽儿山收费站 |
1701.4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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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吉密收费站 |
826.34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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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坡收费站 |
953.8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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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收费站 |
2013.5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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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岫收费站 |
2849.7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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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区 |
磨刀石服务区(牡绥方向) |
928.6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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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刀石服务区(绥牡方向) |
2,794.3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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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源服务区(牡绥方向) |
3,576.2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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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源服务区(绥牡方向) |
732.07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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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泊湖服务区(牡丹江至省界) |
2,741.54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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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服务区(省界至牡丹江) |
2,761.76 |
1 |
2.7交货期:2021年9月30日全部站点安装调试完成,10月10日前设备调试联动完成具备使用条件。
2.8交货地点:13处具体收费站和服务区位置。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应设备制造、安装、调试、维修保养能力的锅炉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需具有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或代理商与制造商签订的经销协议);
3.2制造商须具有以下许可证并且在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含)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
注: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采购,若同一制造商授权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设备的不同代理商对同一标段进行响应,则其相关响应均无效。同一标段中设备制造商只能自身或授权唯一代理商参与采购,如同一标段中设备制造商和制造商授权的唯一代理商同时参与采购,则代理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代理商参与采购则代理商需提供授权制造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含)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
3.3供应商在近3年内(2018年7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不少于20000㎡供热建筑面积的同类设备供货合同业绩或1个不少于10(台/套)的同类设备供货合同业绩。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3.7近三年(2018年7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的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3.8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3.9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响应文件采用单信封形式进行包封,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7月28日9:00至2021年7月30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
4.2采购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采购文件的支付及下载: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询比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询比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由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询比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将无法下载询比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5日10时0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递交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2号楼一楼大厅),采购人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购保证金的金额:30000元人民币。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支付采购保证金。采购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4日10时00分。
采购保证金的交纳: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不能参与采购活动。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8月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245号(2号楼一楼大厅)。
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www.ejy365.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箱:55553978@163.com
监 督 部 门: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