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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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02 |
招标业主: | 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 |
地 区: | 北京市 |
内 容: | 为满足***********日常法律咨询服务需求,确保日常管理、采购、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现公开征集法律咨询服务提供商。 一、采购需求描述: 涉及单位日常行政管理、项目采购、业务经营等方面的法律咨询和风险排查。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询、合同的拟制审查修改、法律风险防控、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争议纠纷解决 |
关键词: | 银行 |
为满足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日常法律咨询服务需求,确保日常管理、采购、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现公开征集法律咨询服务提供商。
一、采购需求描述:
涉及单位日常行政管理、项目采购、业务经营等方面的法律咨询和风险排查。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询、合同的拟制审查修改、法律风险防控、法律意见书、尽职调查、争议纠纷解决等。
(一)法律问题咨询服务
对邀请方提出的法律问题,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给予解答,提供法律解释,阐明法律关系、法律后果,以及相应法律责任;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拟定可供邀请方选择的多种方案,同时提供有关信息资料,以便于邀请方的活动合法合规;
(二)法律文件审查服务
对邀请方提交的法律文件(合同、内部制度、重要业务文档等)进行审核,提出专业审核意见。
(三)法律文件编制服务
按邀请方要求,起草标准合同文件、其它法律文书(劳动合同、配套管理制度以及邀请方与其他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业务往来中可能发生的非合同性质的法律文书)。
具体内容有可能涉及以下方面:劳动与社会保障、采购项目、投资管理、财务管理、知识产权、主营业务等。
注:以上具体内容由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解释说明。
服务期限:协议签订起一年,暂定从2021年9月1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止。
二、合格服务提供商基本资质要求(标ê项为必须满足要求)
1.ê服务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取得执业许可证、年度考核合格、住所设在北京的合伙制(含普通合伙或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或在北京设有律师事务所分所。
2.ê服务供应商近5年内具有担任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央企或大型金融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经历。
3.ê截至2021年7月底,服务提供商没有受到律师协会的处罚,未因自身违法、违约、违反商业道德而导致合同解除或招致律所败诉,没有其他相关的不良记录。
4.可以为清算总中心日常法律服务提供符合需求的专业律师团队,团队人数不少于8人,至少1名合伙人,执业年限8年以上,团队律师中法学/法律硕士以上人数不少于80%,从业5年以上的律师不少于80%。
三、需提供的材料(标ê项为必须提供)
1.ê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证、年度考核记录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ê律师事务所简介(包括但不限于律所综合能力、财务能力、服务能力等内容介绍)及律师团队人员简介(含律师执业证书、学习与工作简历、业务范围等)。
3.ê近3年内与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央企或大型金融企业的服务案例。案例数量不少于2个。(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首页、采购内容页、盖章页等有效证明材料)
4.ê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证明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书)
四、资料要求
1.上述复印件的电子版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2.提供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
3.提供电子版Excel格式的“供应商管理台账表”,详见附件。
4.电子邮件【标题】需要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5.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为不涉密材料,所有供应商资料恕不退还。
6.资料送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2日16:00。
7.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声明
符合本公告报名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按时提交合格报名资料后,并不必然获得正式采购邀请。采购人将从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中择优选取不少于3家供应商发出正式采购邀请。采购人保留要求报名服务供应商补充提交资料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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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