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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荣旗如意二期廉租住房维修项目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27 标签: 内蒙古自治区招标 呼伦贝尔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27
地 区:呼伦贝
内 容: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招标人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崔明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如意二期廉租住房维修项目 *.*.*建设地点***那吉镇
 
招标公告正文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阿荣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4
项目名称
阿荣旗如意二期廉租住房维修项目
1.1.5
建设地点
阿荣旗那吉镇
1.2.1
资金来源
自筹
1.2.3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改造小区混凝土硬化面积约:6050平方米,改造化粪池、检查井、室内外排水管道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范围:本次对阿荣旗如意二期廉租住房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具体施工内容以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08月24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1年11月22日
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招投标阶段计划时间,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实际签订的施工合同所述日期为准。
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资质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下列条件:
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包含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知,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原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起届满的,统一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为有效资质证书);。
②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下列条件:
③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④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明;
⑥企业现场人员近6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
2.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注:
1、投标人投标时无需提供资质原件。投标人应自行在投标截止时前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文件)要求将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照原件电子版在投标人系统内投标人信息管理里上传提交平台系统自动见证。同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自动进行公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再行上传信息或补充、更改信息均视为无效,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进行评定。评标(评审)委员会(谈判、磋商、询价、洽谈小组)审核和评审时以投标人系统内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自动关联投标人诚信库内相关信息和投标人在诚信库提交系统自动见证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内信用信息栏公布相关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其诚信库内相关信息应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2、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财务资料:近三年(2018-2020)或(2017-2019)财务资料(成立时间晚于本时间要求的,提供成立后即视为有效)。
业绩要求:近三年承包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具有类似工程的经验和业绩。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其他要求:1、财务、业绩、信誉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2、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中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并且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未履行的。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1.4.3
资格审查方式及审查资料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投标人投标时无需提供资质原件。投标人应自行在投标截止时前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文件)要求将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照原件电子版在投标人系统内投标人信息管理里上传提交平台系统自动见证。同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自动进行公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再行上传信息或补充、更改信息均视为无效,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进行评定。评标(评审)委员会(谈判、磋商、询价、洽谈小组)审核和评审时以投标人系统内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自动关联投标人诚信库内相关信息和投标人在诚信库提交系统自动见证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内信用信息栏公布相关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其诚信库内相关信息应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审查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财务、信誉、业绩资料(财务、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并提供现场踏勘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员、现场情况、投标人盖章、人员签字等。踏勘记录原件电子版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若不放入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0日前以匿名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工程量清单(见另册)、澄清、答疑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10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公告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无需确认,以招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为准。
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变更公告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如投标人未按变更公告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无需确认,以招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为准。
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变更公告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如投标人未按变更公告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评标阶段的答疑和澄清文件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þ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可根据招标公告要求自行选择缴纳保证金或开具电子保函。
选择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诚信信息库内投标人录入基本账户),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本项目招标公告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账户和到账时间交纳的保证金将视为放弃投标或无效投标。
自2020年12月31日,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电子保函上线试运行,选择开具电子保函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呼伦贝尔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http://www.hlbeggzyjy.org.cn/TPBidder)全程在线开具电子保函。投标人应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www.hlbeggzyjy.org.cn)“下载中心”栏目下载电子保函系统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做好相应操作,未在开标前递交的电子保函或开标系统未显示已出函的将视为放弃投标或无效投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招标公告
截止日期:详见招标公告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详见招标公告
注: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银行汇款回单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可简写)。
说明:中标结果公告后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平台系统内办理退还,平台系统将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存入账户,如因投标人存入账户出现异常,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注:1、据《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在线开标的通知》(呼公资联办发〔2021〕1号)要求,自2021年5月8日起全市工程建设领域(不含公路工程)入场交易项目全面推行在线开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达开标现场,系统前期准备、具体流程及操作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呼伦贝尔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2、招标(采购)人代表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招标(采购)人数字证书参加开标。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数字证书。招标(采购)人代表在开标系统内核验投标保证金(包括非采用网上招标)。
说明:中标结果公告后以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平台系统内办理退还,平台系统将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存入账户,如因投标人存入账户出现异常,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保证金子账号按时存入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电子保函需在保证金有效缴纳截止时间前出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3年,指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未出具2020年财务状况投标人可以出具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成立时间晚于本时间要求的,提供成立后即视为有效)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3年,指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近3年,指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
签字和盖章要求
(1)单位公章其内容必须与单位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2)投标文件中要求签字部分可由本人亲笔签字后扫描并粘贴至签字位置,并在指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
(3)编制投标文件中报价及工程量清单部分的人员须具备建设工程造价员及以上资格逐页签字盖章。
注:持“建筑工程造价员(水利)人员编制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3.7.4
投标文件递交及
投标文件份数
请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至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前所有投标人提供纸质版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一正二副)送至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必须与上传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电子档投标文件一致)
3.7.5
纸质版投标文件装订及密封要求
投标文件均应统一采用A4纸编制,图表可除外,但也应按A4纸张大小装订。投标文件应编目录和页码,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8日上午09:30分
开标地点: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阿荣旗分中心阿荣旗开标一室(阿荣旗自来水公司9楼)
注:招标(采购)人代表、监标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招标(采购)人数字证书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数字证书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达开标现场,登录呼伦贝尔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全程在线开标(不见面开标)。
5.2
开标程序
开标顺序:
1、投标人签到
2、等待开标
3、公布投标人(保证金查询)
4、查看投标人
5、投标文件解密
6、招标人解密
7、批量导入
8、唱标
9、开标结束
10、招标人对唱标结果签章确认
系统前期准备、具体流程及操作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呼伦贝尔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请投标人自行阅读,解密时间为1小时,系统无法更改解密时间,根据《电子招投标办法》第三十一条: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系统前期准备(在不见面登录页面右侧按照提示下载播放器收看开标视频,如电脑无内置音频播放器,电脑需连接音箱收听唱标),以免影响投标。
5.3
开标方式
不见面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7人,其余评委人员由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中(阿荣旗地区)抽取);(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
评标专家组成形式: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中(阿荣旗地区)随机抽取5人及招标人委派2人。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1-3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7.3.1
履约担保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词语定义
10.1.1
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实践中也成同类工程,是指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10.1.2
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在以往招标投标和生产建设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给予处罚、处分的情形。
10.2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2072037.48元。
投标报价中不能出现特殊符号,如“000,000.00元”中“,”号不能出现在报价中。
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所有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该项目将重新招标
10.3“暗标”评审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不采用
□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施工组织设计
10.4 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
10.5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投标人代表无需到达开标现场,登录呼伦贝尔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全程在线开标(不见面开标),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据《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在线开标的通知》(呼公资联办发〔2021〕1号)要求,自2021年5月8日起全市工程建设领域(不含公路工程)入场交易项目全面推行在线开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达开标现场,系统前期准备、具体流程及操作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呼伦贝尔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注:投标人应自行在开标时间前24小时,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系统内填写、提交投标信息。投标人提交投标信息后平台系统内无法更改。投标信息中投标人代表关联投标人诚信库注册人员信息。
10.6 投标报价说明
如果在一个标段中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各项单价下浮的比率不一致,或者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计算错误,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10.7施工合同的签订
签订施工合同时,中标单位必须由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亲自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签订。若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不按要求按时到场签订施工合同,即视为违约,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重新招标。
10.8特别说明
1.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部分如单项报价之和与投标总报价不一致,按无效标处理。中标单位必须完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全部工程,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标段缴纳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数量不足三家,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3.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高于所报标段招标控制价,有意扰乱市场的,经查后严肃处理。
4.投标单位在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中,如出现两家单位共用同一人编制投标文件,视为串通投标,其所投的全部标段按无效标处理。
10.9中标公示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
2.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对质疑进行答复。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旗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的内容。
10.10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11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
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12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
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
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13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
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4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5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5.1
 
1.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存在差异,请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如上传的word版招标文件与加密招标文件出现不一致,以加密招标文件为准,或与招标人联系,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解释。
3.招标文件中未提到的其他事宜应按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hlbeggzyjy.org.cn)“重要通知栏目查询和查看文件”中发布的办事指南、流程及制度中规定的内容执行。
10.15.2
招标人承诺的付款方式:合同中约定。
10.15.3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内工建协(2016)17号文件(《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取费标准向招标人收取。
10.15.4
请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至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前所有投标人提供纸质版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加盖公章)送至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必须与上传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电子档投标文件一致)
10.15.5
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仅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招标投标方式的不得收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招标文件费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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