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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机关公安北辰分局交警支队采购检验鉴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KZZX2021-0711)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26 标签: 天津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26
截止日期:2021.08.06
招标代理:天津坤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区:天津市
内 容: *****局**分局机关 ****分局交警支队采购检验鉴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KZZX****-****)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分局交警支队采购检验鉴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道红郡大厦*-*-***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
 
招标公告正文

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机关 公安北辰分局交警支队采购检验鉴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KZZX2021-071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公安北辰分局交警支队采购检验鉴定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北辰区龙门东道红郡大厦1-1-82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ZZX2021-0711
项目名称:公安北辰分局交警支队采购检验鉴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万元
最高限价:15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20 20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法医检验鉴定,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2包 20 20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法医检验鉴定,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3包 35 35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痕迹鉴定,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4包 35 35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痕迹鉴定,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5包 20 20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车辆检验鉴定,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6包 20 20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车辆检验鉴定,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8月14日至2022年5月13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应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鉴定业务范围须包含所投包业务范围要求,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磋商截止时间前 1 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 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供应商须提供 2021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原件; (7)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提供有效的供应商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如法人代表不能亲自参加磋商会议,应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社保证明,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磋商会议; (8)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6日到 2021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北辰区龙门东道红郡大厦1-1-824
方式:(1)供应商代表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天津市北辰区龙门东道红郡大厦1-1-824购买磋商文件。(2)未购买磋商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磋商资格。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北辰区龙门东道红郡大厦1-1-824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北辰区龙门东道红郡大厦1-1-82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前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tjgp.cz.tj.gov.cn/gys_login.jsp)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2. 采购代理机构账户: 单位名称:天津坤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天辰大厦支行 银行帐号:268789432882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法人、组织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采购,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30%以上的,应当给予联合体2.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机关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坤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天津坤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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