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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线污水通道一期工程(谢塘泵站出水管复线工程)—示踪线PE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公示)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26 标签: 浙江省招标 绍兴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26
地 区:绍兴市
内 容:东线污水通道一期工程(谢塘泵站出水管复线工程) —示踪线PE管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网****( )号 招标人:*****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卓宏
 
招标公告正文
东线污水通道一期工程(谢塘泵站出水管复线工程)
—示踪线PE管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网2021(  )号
 
 
 
 
 
 
 
 
 
 
 
 
 
招标人: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网2021()号
东线污水通道一期工程(谢塘泵站出水管复线工程)—示踪线PE管采购项目,经虞发改投审查【2021】1号文同意建设。项目地址位于绍兴市上虞区。项目业主为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东线污水通道一期工程(谢塘泵站出水管复线工程)—示踪线PE管采购项目,本次主要采购内容为示踪线PE管(详见清单以及技术要求). 包括项目的供货、运输、售后服务等。本次招标投资约719万元,本工程实施周期约一年。

序 号
项目名称
单 位
数 量
最高限价
备注
1
示踪线PE管De800  PE100  1.6MPa
2282
3050
一体化生产工艺
2
示踪线PE管De200  PE100  1.6MPa
46
125
一体化生产工艺
3
PE法兰DN200
2
82
 
4
PE法兰DN800
22
870
 
5
PE弯头DN200  11.25°
2
200
 
6
PE弯头DN800  11.25°
22
9096
 
7
PE弯头DN800  45°
1
4334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上需包含示踪线PE管材。
2、允许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不允许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
3、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若为制造商参加投标的,提供单项合同100万以上示踪线PE管的销售业绩(合同、业主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5、若为经销商,需满足上述第2条要求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制造商授权并具有单项合同100万以上示踪线PE管的销售业绩(合同、业主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下载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CA数字证书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本公告下方点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未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办法请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月 日09时30分;
2、提交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五、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自行解密;
3、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室;
4、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115.231.194.106:8086/BidOpening, 请各投标单位使用IE11浏览器访问上虞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使用CA锁登录,完成远程开标。
5、投标人可按相关规定在上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网上异议。
异议联系人:陈丹烨    联系电话***
六、保证金金额:壹拾肆万元整
开户银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官支行
账号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虚拟子账号:       
备注:电子招投标软件系统问题请咨询: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9980000,新点技术人员:0575-89292593;CA电子签章问题请咨询:天谷软件客服电话:4000878198,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联系电话***
 
招 标 人: 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021年 月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
机构
名称: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范嫄嫄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
项目名称
东线污水通道一期工程(谢塘泵站出水管复线工程)—示踪线PE管采购项目
1.1.5
建设地点
绍兴市上虞区
1.2.1
资金来源
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次主要采购内容为示踪线PE管(详见清单、图纸以及技术要求)
1.3.2
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按照要求供货、安装、调试,并完成竣工验收)。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1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资格
条件、要求
见招标公告内容
1.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21年 月 日16时00分;
1.10.3
招标人澄清时间
2021年 月 日16时00分前;
1.10.4
下载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网址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http://115.231.194.106/tpbidder/login.aspx
1.11
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答疑及补充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1年 月 日16时00分;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 月 日09时30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3.2.4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0.1
3.3.1
投标有效期
  90  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拾肆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方式:网上银行或柜面电汇或柜面行内转账(浙江农信)
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时间:投标人应在2021年 月 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到账,按不少于规定的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若到账时间晚于保证金截止时间或非基本账户缴纳或缴纳不足额,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开户银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官支行
账号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虚拟子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之内退回。中标人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上传交易平台后退还。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的。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须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和单位电子公章。
3.7.4
投标文件
份数
电子投标文件一份(电子投标文件以最后一次提交为准)
中标人在公示结束后向招标人、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提交纸质投标文件1份。(中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须从交易平台中下载打印,如与电子版有不一致之处以电子版为准。)
4.2.2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上传至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4.2.3
是否退还
投标文件
4.2.5
投标文件的
拒收情形
投标截止时间前电子投标文件未上传的。
5.1
不见面开标系统及开标相关要求
1、本项目开标时间为: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解密开始时间为:企业入围完毕,系统提示的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解密截止时间为:开始解密的10分钟内,具体以系统提示的截止时间为准。投标人解密截止时间过后,仍未解密的,视作放弃投标。
2、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室。
3、本项目不见面系统开标网址为:http://115.231.194.106:8086/BidOpening, 请各投标单位使用IE11浏览器访问上虞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使用CA锁登录,完成远程开标。
4、投标人可全程观看开标过程,不再强制性要求投标人到现场开标。
5、投标人授权委托人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询问信息,并在系统提示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
5.2
开标程序
一、公布投标人;
二、投标人保证金查询;
三、投标人自行解密;
四、招标人解密;
五、第一阶段评审;
六、商务标唱标;
七、第二阶段评审。
如遇到网络不畅、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时,将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6.1.1
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
由五人或五人以上的单数构成。
6.3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6.4
中标候选人
公示媒介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1名
7.3.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汇票或工程保函。
工程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和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 2 %。
8.2
不再招标
的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文件中,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
2、算术性差错绝对值累计在2%投标价(含)以上;
3、对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清单擅自作变动、补充和修改,或因自身原因有重大漏项;
4、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报价要求的。

 
 
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的相关规定和操作说明
1、电子交易平台的操作均需插入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锁),方可登录使用;
2、从安全角度考虑,请投标人务必保管好各自的CA锁,若有遗失,请及时通知交易中心,因遗失所引起的安全隐患导致废标等现象发生,由投标人自己承担责任;
3、投标人应当学习并掌握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流程;
4、投标人操作流程:交易平台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上传疑问→下载补遗书(答疑纪要)→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检查投标文件并设置密码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打印未加密投标文件→打开开标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5、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2项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上传交易平台;
6、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3项规定的时间下载招标文件补遗书(答疑纪要);
7、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和电子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上传到交易平台,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中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必须是从交易平台中打印出来;
开标特别说明
1、请投标人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时的CA锁在解密截止时间前自行解密投标文件,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分为二次解密,第一次是投标人自行解密,第二次为招标人(代理)统一解密。
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3、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4、如遇到网络不畅、网络安全问题等意外情况,所有投标人均无法解密时,将推迟时间重新开标,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二、投标须知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上虞区、绍兴市、浙江省、国务院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督部门作出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本工程不统一组织探勘现场,投标人自行勘踏,招标人配合。
1.10 投标预备会
本工程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1.11 分包
不允许分包。
1.12 偏离
不允许。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设备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提出疑问。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自己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澄清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在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2.2.3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通过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持有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在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2.3.2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资信证明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设备清单”的要求和第六章投标文件相应格式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设备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7个工作日之内退回,中标人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上传交易平台后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审查”内容。
3.6 备选投标方案
本工程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并编制目录。如认为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本工程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本条款不适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5.开标
5.1不见面开标系统及开标相关要求
5.1.1本项目开标时间为: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解密开始时间为:系统提示的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解密截止时间为:开始解密的10分钟内,具体以系统提示的截止时间为准。
5.1.2 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室。
5.1.3本项目不见面系统开标网址为:http://115.231.194.106:8086/BidOpening, 请各投标单位使用IE11浏览器访问上虞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使用CA锁登录,完成远程开标。
5.1.4 投标人可全程观看开标过程,不再强制性要求投标人到现场开标。
5.1.5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询问信息,并在系统提示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
5.2 开标程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投标文件的重大偏差
6.4.1 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应作废标处理。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6.4.1.1 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行为的:
6.4.1.2 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6.4.1.3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6.4.1.4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
6.4.1.5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6.4.1.6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6.4.1.7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6.4.1.8 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标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4.1.9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6.4.1.10 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
6.4.1.11 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设备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
6.4.1.12 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6.4.1.13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6.4.1.14 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6.4.1.15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6.4.1.16 投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
6.4.1.17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6.4.1.18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6.1.1.19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1.1.20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6.4.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的;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份招标文件源文件制作的
(8)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9)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的。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中标候选人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方法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为100分,其中资信部分3分,商务部分97分。
(2)评标程序:
第一阶段评审:包括第一阶段的符合性审查、资信评审;
第二阶段评审:商务评审、第二阶段的符合性审查。
(3)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出现第一阶段符合性审查不通过等废标的情形,均不再进入后续的评审,且不参与商务基准价的计算。
第一阶段评审:
1、第一阶段符合性审查: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经销商,还须提供生产厂家的专业生产资质唯一授权证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上需包含示踪线PE管材
资格条件
1.允许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不允许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
2.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若为制造商参加投标的,提供单项合同100万以上示踪线PE管的销售业绩(合同、业主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4.若为经销商,需满足上述第1条要求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制造商授权并具有单项合同100万以上示踪线PE管的销售业绩(合同、业主证明的原件扫描件)。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2、资信评分标准:(3分)
资信部分评分中,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评分并集体签字确认。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审内容
得分
范围
1
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本工程截标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1个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DN800示踪线PE管国内销售合同。每提供一个得1.5分,最高得3分。注:提供的合同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业主证明,合同原件备查。
0-3分
合计
(0-3分)

资信评审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情形,作废标处理。
3、商务评审(97分):
(1)、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本工程最高限价为:7190000元。
(2)、投标报价文件中,投标人的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不进入评审:
(3)、评定办法:
 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计算得分: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基准价的,得97分;
②、投标人投标报价大于评标基准价的,
投标报价得分=97—100%×(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2
③、以此求得各投标人商务标得分,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第二阶段符合性审查: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供货期
300日历天
工程质量
合格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已标价设备清单
符合本工程设备清单给出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无缺项漏项)

 
二、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2.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2.4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4.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4.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4.3投标人的最终投标价(文字表示的金额)一经开标宣布,无论何种原因,不准修正;  
    2.4.4当算术性差错绝对值累计在2%投标价以内时,在投标价不变和注意报价平衡的前提下,允许投标人对相关单价、合价、总额价和暂定金(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修正;
2.4.5当算术性差错绝对值累计在2%投标价(含)以上时,则为无效标;
 
三、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废标条款)
3.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3.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3.5出现投标人须知6.4款中任何一种重大偏差情形的;
3.6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本章2.4款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7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四、评标结果
4.1 通本工程最终得分为资信、商务得分之和。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总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最高得分若有两个及以上分值相同,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分值相同,报价又相同,则抽签决定第一中标候选人,抽签顺序号以开标要素一览表中投标人对应序号为准。
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卖方:
买方:绍兴市上虞区水务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东线污水通道一期工程(谢塘泵站出水管复线工程)—示踪线PE管采购项目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供货范围及价款:
1、合同供货范围:设备名称数量。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合计
大写:
注:中标人在订货前须与招标人确认,若有技术和数量上的调整按实结算。
2、合同价格:按人民币计价。
3、本合同总价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清单中项目的设计、制造、供货、发货、运送到指定工地现场、保险、税费、调试试验和交付使用、设备在本文规定的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以及为达到安全、满意的运行所必须的所有装配部件及辅助设施等,并应保证设备在各方面均能达到正常运行的要求。除双方一致确认可调整合同价外,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调整任何费用。
二、设备的质量、技术标准
合同设备的质量、技术标准必须严格按照GB/T13663.2-2018标准的规定。且应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三、知识产权
卖方对一切可能的侵权指控负责。
四、设备包装、运输、装卸和保险
1、为了保证设备在长途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设备包装应符合国家或专业(部)标准规定。由于包装不善导致设备锈蚀、失缺或损坏,由卖方承担一切责任。
2、每一包装箱内必须附有装箱清单。
3、货物在装运前由卖方投保,一旦货物在装车、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或短缺,由卖方负责索赔。
4、卖方保证在确认货物因装车、运输中发生损坏或短缺后,尽快给予调换、修复和补齐缺件,不管其造成的原因如何,也不能以办理索赔为由而拖延。
5、卖方在设备发运前15天将准备发运的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包装箱件数、每件包装箱的尺码、毛重及对货物贮存的特殊要求以传真的形式通知买方,以便接货。
五、合同交货期、交货方式、地点
1、供货时间:2021年10月开始供货(具体按照业主要求供货、安装、调试,并完成竣工验收),工期300日历天。因卖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0元,限额为合同价的2%。
 2、供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施工现场)
六、质量保证和质量保证期
1、卖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
2、卖方保证采用先进的技术、优质的材料和零部件、一流的工艺、严格的质量管理为买方提供技术先进、质量上乘、外表美观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要求的设备。
3、卖方应对外购或外协的零部件的质量和技术性能负全部责任。
4、卖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维护保养的情况下,具有使买方满意的使用性能和使用寿命。
5、质保期12个月。质保期内因设备自身质量问题发生故障,卖方应负责及时修复、妥善处理或更换设备,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无论在质保期内还是质保期满后,卖方负责对其实施的项目提供现场服务。要求卖方人在接到采购人的电话后2个小时内响应,并最迟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最迟在第二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二个工作日内不能修复的,必须采取临时调换等措施,以保证采购人的正常使用。
七、开票及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前,卖方须交纳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供货完成后无息退还。
2、货物运至采购人指定仓库或者施工现场,货物到场后,支付到货部分货款总额的70%,同时卖方提供13%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整体验收完成支付至到货款的98.5%,剩余1.5%作为质保金,在工程整体验收合格后1年质保期满后支付(不计息)。
八、设备检验和技术服务
1、对于卖方供应的产品,买方在验收时采用本协议第二条之标准作为质量检验标准,在合同期内买方可委托专业质量检测机构对卖方供应商品随机进行一次检测,所产生的检测费用有卖方负担。买方认为如有必要在设备制造过程中派人到生产厂进行监制,或在设备发货前派人赴生产厂进行预验收,卖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并对监制或预验收工作提供方便。
2、设备到达现场后,卖方派人到现场与买方一起开箱检验,按供货范围清单验收,并由卖方人员将设备合格证、说明书等所有资料交至买方指定人员。设备若有短少或损坏,卖方应立即补足或更换全新同规格产品,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保留向卖方索赔的权利。
3、设备的安装、调试结束后,经过试运转考核无故障,并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买卖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证书,若因卖方产品质量问题及安装施工质量问题,验收不合格,卖方应及时予以处理,直至验收合格,期间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卖方负担,买方保留向卖方索赔的权利。
4、卖方负责合同执行全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和支持,如负责指导安装调试,对买方的操作、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无论在质量保证期内还是质量保证期满后,一旦发生故障,而买方无法自行排除时,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卖方应立即派人前往买方工地处理并及时提供备品、备件。卖方保证具备安装、调试相关资质。
5、方在接到买方的电话后48个小时内响应到达现场,并最迟在第2个工作日内排除故障, 4 个工作日内不能修复的,必须采取临时调换等措施,以保证买收人的正常使用。
九、合同修改
1、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达成由双方签署的合同修改书。
2、除非买方对设备的型号、规格和涉及价格因素的技术参数和配套件提出修改,卖方不得对合同价格提出修改要求。
3、业主因设计施工变更设备的型号、规格和数量,卖方应承诺多退少补,并及时供货保证施工进度需要。
十、违约责任
1、设备质量责任
1)在设备质量保证期内,凡设备在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转过程中发现的设备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处理,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设备符合质量要求,卖方同时承担修理、调换、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及其他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
2)由于买方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设备短缺、故障或损坏,由买方负责,但卖方保证及时给予补齐或修复。
2、违约赔偿
1)除不可抗力, 卖方逾期交货,需支付给买方按逾期交货部分总价每天1%违约金。
2)因卖方违约造成终止合同,则卖方按合同价20%支付违约金给买方,并赔偿买方由此造成超过违约金的经济损失。
3)经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货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退货且无需罚款者不在此例。
十一、违约终止合同
1、买方在卖方存在如下违约情况时,有权考虑并提出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或部分设备。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3)在发生上述情况后,卖方收到买方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2、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中止部分。
3、在买方提出终止部分合同的情况下,并不解除卖方对已交货部分设备应负的设备质量责任。
十二、安全责任
卖方承担产品到货运输过程中和产品质保期内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发生的所有的安全责任。
十三、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则由买方住所地法院处理。
十四、适用法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效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政府所规定的条例进行解释。
十五、合同有效期及其他
1、合同应在双方法人代表或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至质保期满之日起终止。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补充文件、招标答疑纪要及设计联络会会议纪要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为合同(补充合同)、设计联络会会议纪要、询标承诺、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投标文件等。
2、本合同一式四份,买方执二份,卖方执二份。
3、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协商解决。
 

卖方人
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买方人
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第五章 招标采购内容与技术规格书
第一章 技术规范及要求
一、招标内容
东线污水通道一期工程(谢塘泵站出水管复线工程)—示踪线PE管采购项目。包括项目的供货、运输、售后服务等。
二、设备规范与技术要求
技术标准必须严格按照GB/T13663.2-2018标准的规定。
示踪线PE管的技术要求:
①示踪线PE管采用一体化生产工艺一次成型,产品各项性能指标应符合PE管国家标准并具有示踪勘测功能。
②管材内示踪线技术参数为:1)、金属线材质为铜包钢材质;2)、金属线直径(mm):1.30±0.01;3)、直流电阻(Ω/m)≤0.085;4)、抗拉力(Mpa)≥700;5)、绝缘性检测(8KV):无漏电,无击穿。
示踪线PE管可勘测范围:产品埋地深度小于等于2m时,有效勘测长度为800m左右;产品埋地深度大于2m小于5m时,有效勘测长度为500m左右,也可以测到10m以上深度的信号源,产品勘测半径可达12m左右。
三、需求量表
卖方应提供的产品的规格、数量见下表:
***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示踪线PE管
De800 PE100 1.6MPa
2282
3050
6960100
一体化生产工艺
示踪线PE管
De200 PE100 1.6MPa
46
125
5750
一体化生产工艺
PE法兰
DN200
2
82
164
 
PE法兰
DN800
22
870
19140
 
PE弯头
DN200  11.25°
2
200
400
 
PE弯头
DN800  11.25°
22
9096
200112
 
PE弯头
DN800  45°
1
4334
4334
 
合计
大写:柒佰壹拾玖万元
第二章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前,卖方须交纳合同总价2%的履约保证金,供货完成后无息退还。
2、货物运至采购人指定仓库或者施工现场,货物到场后,支付到货部分货款总额的70%,同时卖方提供13%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整体验收完成支付至到货款的98.5%,剩余1.5%作为质保金,在工程整体验收合格后1年质保期满后支付(不计息)。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东线污水通道一期工程(谢塘泵站出水管复线工程)
—示踪线PE管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二信封: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第一信封: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三、资格审查资料
四、资信证明材料

第二信封: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已收到的贵方的招标编号为        的             (工程名称)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要求、图纸和设备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       元(大写)(RMB:¥          元)的投标报价并按图纸、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设备清单的条件要求供货,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人要求在      日历天内交付货物。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         %的履约担保金。
    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附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被没收。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7、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
    8、我方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的投标保证金与本投标函同时递交。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一)

序号
项目内容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履约保证金
 
合同价的( 2 )%
 
2
误期违约金额
 
10000元/天
 
3
误期赔偿费限额
 
全部履约保证金
 
4
交货期
 
 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5
质量标准
 
合格
 
6
质量违约金最高金额
 
合同价的2%
 
7
预付款金额
 
 /
 
8
保修期
 
12个月
 
9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三)投标函附录(二)
设备采购报价清单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 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
 
 
 
 
 
 
 
2
 
 
 
 
 
 
 
3
 
 
 
 
 
 
 
4
 
 
 
 
 
 
 
5
 
 
 
 
 
 
 
6
 
 
 
 
 
 
 
7
 
 
 
 
 
 
 
注:1、单位:人民币元,保留整数。
    2、运杂费包括钢管发运中的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垫物料费、火车加固费、运保费等其它费用,
3、其它费用包括现场到货验收、指导安装、技术及售后服务等费用。
4、投标报价不包括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的卸货费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它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一信封: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身份证号码为: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联系方式***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三、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
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经销商,还须提供生产厂商的营业执照、唯一授权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业绩证明材料。
四、资信证明材料
(一)资质与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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