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26 |
---|---|
截止日期: | 2021.08.05 |
招标代理: | 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南通市 |
关键词: | 学校 中学 |
南通市实验中学学校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通市实验中学学校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nanto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5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通市实验中学学校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JSZRNTZB2021246
采购预算:
1、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8.55万元;
2、采购最高控制总价为:人民币8.55万元,报价超过采购最高控制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3、采购需求:南通市实验中学学校厨房设备采购,具体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
二、供货期限:2021年8月25日前完成所有货物交货并安装调试结束。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提供采购物及提供相关伴随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参加项目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及投标人为被委托授权人缴纳的2021年1月-2021年6月连续6个月社会保险证明(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印章)。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
供应商须携带要求的资格、技术材料原件供资格审查及技术评审用。因携带原件不全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8月5日。
地点:南通市教育局网站本项目公告附件中下载
售价:300元/份,在提交响应文件时以现金的形式付给代理机构。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8月5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逾时,将拒绝接受响应文件提交。
地点::南通市环城东路153号南通市实验中学赵丹楼四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1年8月5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环城东路153号南通市实验中学赵丹楼四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采购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磋商保证金执行。
2、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签订合同总价的5%(银行转账)。
2.在成交通知书发出送达后的3日内,中标人凭成交通知书和已经汇至采购人账上的履约保证金凭证,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中标人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履行完成项目服务期并配合本项目下一服务期供应商的交接工作且顺利完成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还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3、项目磋商活动模式
本项目采用现场磋商模式。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评审经办人提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实验中学
联系人***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南通市实验中学
2021年0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