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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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15 |
招标代理: | 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南岔区 |
内 容: | ***省******浩良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省******浩良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改造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
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县浩良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县浩良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8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CXCSD2021-022
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县浩良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786500元
5、最高限价:3786500元
6、收货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7、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
8、工期要求:2021年8月17日-2021年10月30日
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单位 |
总价(元) |
1 |
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县浩良河镇生活垃圾处理场改造工程 |
1/项 |
3786500元 |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序号 |
评审内容 |
投标要求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上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基本开户行或人民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财政部门在《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中规定,“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如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也即可。三种提供任何一项即满足要求。 |
3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
法人:税务登记证(三证或五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和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增值税或所得税的凭据;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保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保缴纳清单)。 其他组织:提供缴纳税收凭据和缴纳社保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 |
4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交“投标单位情况表”(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
6 |
良好的商业信誉 |
通过信用中国官方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查询关于投标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三项信息,如存在失信信息处罚,投标无效 |
7 |
资质要求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8 |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
项目经理(1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施工员(1人)岗位证或职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 质量员(1人)岗位证或职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 安全员(1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以上证件均要求证企相符且在有效期内。 |
9 |
承诺函 |
供应商提交”投标人承诺函”(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7月30日,每天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伊春市伊美区电力嘉园1号楼1单元201)。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8月15日09时00分。
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8月15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未送到指定地点的、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8月15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伊春市伊美区电力嘉园1号楼1单元2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公告发布媒介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南岔县政府采购网)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开招标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期间,投标人代表应当,随时准备按照评标委员会的澄清要求完成相关要求。
2、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政策;扶持大学生创业企业政策;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政策;信息产品强制认证政策。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
九、其它要求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十、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名称:南岔县浩良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代理机构: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13664580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