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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橡塑件有限公司招标书-新黄河座椅器具及油箱配件工位器具制作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24 标签: 山东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24
地 区:山东省
内 容: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新黄河座椅器具及油箱配件工位器具制作项目。 二、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 序号名称产品编号单位数量备注 *新黄河座椅工位器具WG**A*******件**新黄河座椅 *油箱支架工位器具AZ**********件**油箱支架 *油箱拉带工位器具A
 
招标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新黄河座椅器具及油箱配件工位器具制作项目。
二、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

序号
名称
产品编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新黄河座椅工位器具
WG16A4511018
50
新黄河座椅
2
油箱支架工位器具
AZ9925550844
15
油箱支架
3
油箱拉带工位器具
AZ9925550843
15
油箱拉带
交货期(接中标通知之日起计算):21天完成制作并交付。(工位器具图纸由中标方提供。)

三、招标形式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四、议程安排
1.公告时间:2021年7月 24日。
2.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 8 月 2日中午12 点前(书面或电子邮件***
3.答疑时间:截止至2020年8月 2 日上午 12 点前。
答疑方式:书面(或电话)答疑。
答疑联系人***
答疑联系电话***
4.开标时间:2021年 8 月 2 日上午9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投标地点: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橡塑件有限公司XXX会议室(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递交:于开标当日在投标地点现场递交。
7.报名及商务事宜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名电子邮箱***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8月 2 日下午13点 前。
2.方式:在上述时间范围内,招标人将本项目招标书电子版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投标人所提供的邮箱,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能否通过电子邮件***
六、投标须知
1.合格投标人: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的法律和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公司成立三年以上(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到开标当日满三年为准);经营范围满足招标项目需求;
(3)投标人须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招标人处《黑名单》(《黑名单》指投标人与招标人在以往或正在进行的合作中,存在招标人认为的违反合同约定或违反法律法规等的失信行为)的。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的公司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7)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在投标文件副本中可用复印件)及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本次参与投标人承接制作过工位器具实例不少于三例。
(9)凡参与投标的单位,皆要求开具与投标单位抬头一致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普通发票的单位不得参与此次招标。结算发票低于13%税率的投标单位,按照13%税率标准进行投标,税差由中标人承担。本次投标所报价格皆为不含税价格。
(10)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财务、技术、服务等方面的资质和能力;
(11)投标人须具有完全履行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的能力;
(12)投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的工作指令,包括节、假日能正常开展工作的要求;
(13)投标人必须是最终投标、签订合同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已中标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给其他单位;
(1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投标文件1正5副共计6份并附U盘电子版(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文件编制”)。
逾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格式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文件编制”,请投标人按格式要求进行填写。
3.报价:
⑴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报价应为:
经与招标人或其指派的答疑人员充分沟通确认基础上,由投标人在满足招标人所提出的、与本项目所有相关环节有关的所有费用;
详见本招标书之“第二章 投标文件编制”之“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之“格式3”。
⑵所有报价货币单位为:元(人民币),不含税;
⑶付款结算方式: 发票报公司财务挂账90天后以银行承兑方式支付。
⑷高于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无效,按投标人主动弃标处理。
4.技术规范及服务
⑴投标人应与招标人指派的答疑人员充分沟通,理解认可并接受相关技术规范及服务要求,投标人制作工位器具应完全按照图纸要求制作。
⑵投标人可免费提供的、包含但不限于招标人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服务内容,按本招标书“第二章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在其“开标一览表”中一并说明。
5.其他
投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由于招标人上级集团公司政策变化引起的随时终止合同的要求。如投标人不认可、不接受,则投标人在本招标书“第二章 投标文件编制”之“相关条款偏离表(含商务偏离及技术偏离)”中注明“不接受”字,招标人将视之为主动弃标。
其余未尽事宜,均按合同约定。
6.要求招标人或相关合同签订提供的配合,在标书文件中说明。
七、投标、开标、评标
1.投标保证金:
⑴投标人向招标人财务部门缴纳20000.00元(人民币),作为投标人本次投标的保证金。
⑵缴纳方式:基本账户转账(缴纳前请先与招标负责人***
⑶接收单位: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橡塑件有限公司;
⑷转账信息: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舜耕支行
户名: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橡塑件有限公司
账号:73726 10182 8000  17682
行号:302451037264

⑸说明:
(a)无正当理由随意放弃投标、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或合同签订单位提出无理附加条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该投标人2年不得参与招标人组织的招投标项目。不存在以上违规情况的投标人,招标人按照退款程序,在确定中标人后10个工作日内按投标人(除中标人外)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退付表(详见本招标书“第二章 投标文件编制”之“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之格式13相关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不计息)。
(b)投标人在向招标人出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后方可进行投标。
(c)发生以下情况时,项目实施单位有权没收保证金:
a)截至开标前3天,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且未以书面形式递交说明而在投标截止日不来投标的;
b)投标人递送投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
c)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
d)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查实有串标、围标、陪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
e)投标人有违约违规行为或被投诉、举报的,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2.开标
所有报价货币单位均为:元(人民币,不含税)。
3.评标
评标由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4.评分标准
本次招标评价分为四个方面,总赋分为100分。

评标
因素
总分
评价内容
最高
得分
评分标准
技术部分
 
 
50
技术方案
40
1.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配置要求得基础分20分;
2.有实质性增项、确有使用价值且为用户所需,每项酌情加0.5-1分,最多加10分;
3.有缺项但对使用无实质性影响,每项酌情减0.5-1分,减完为止;
现场答疑
5
投标人代表对方案、技术优势的讲解,以及就该项目难点回答评标专家现场提问,评价好得4-5分、评价一般得1-3分; 
技术条款响应
5
经过有效性和符合性审核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对技术要求无偏离得2分,每一条正偏离得1分,上限5分,每一条负偏离扣1分,最低0分。
商务部分
50
商务条款响应
5
经过有效性和符合性审核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付款、交货、验收、质保等无偏离得5分,每一条正偏离得1分,上限5分,每一条负偏离扣1分,最低0分。
业绩
5
投标人在2017年1月1日以来在中国与本标同类规格产品的业绩,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须有客户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
40
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标准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
2.评标价格均以元(RMB)为单位计算,百分率、得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评标委员会二分之一以上人员认为某投标总报价有低于成本价嫌疑的,视为无效报价,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备注:
1、通过初审者为有效投标。
2、综合评价值相同的,依照价格、技术、商务、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优先次序,根据分项评价值进行排名。若上述排名皆相同的,则由全体评委成员无记名投票,得票高者排序在前。
3、评委打分不得超过得分界限。
4、投标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合同签订前,招标方有权组织联合小组(财务、技术、设备、质量等)到中标候选人实地审核,如发现投标文件和资料有弄虚作假,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招标方有权扣留其投标保证金。
5、交货期为一票否决项,无法满足交货期所有项得0分。

 
 
八、合同签订
1.根据评标工作小组的评标结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承诺无条件服从招标人针对该项目的后续所有安排。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也不对未中标人做任何解释。
2.招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给中标人,中标人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到招标单位对《中标人推荐表》进行签字确认并签订合同(一般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如果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按其规定的期限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或相关单位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从剩余投标人中依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3.中标人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否则视为违约,招标人或相关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4.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中标人由于履行义务的能力或信用有严重缺陷,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从剩余投标人中依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5.中标人须认可招标人由于招标人上级集团公司政策变化引起的随时终止合同的要求。
九、废标及终止招标
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投标将被视为废标,招标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投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索赔的权利,投标人应予以赔偿。
⑴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合格、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
⑵投标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⑶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⑷投标人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投标人;
⑸投标人串通投标;
⑹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⑺中标人不按规定签订合同;
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否决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并终止招标。
⑴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⑵投标人的投标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⑶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⑷招标人认为其他应终止招标的情形。
十、中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原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为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中标人通过了资格审核、初评、现场复审、终评或其他所有相关程序,包括已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中标人被拒绝或该中标人此前的评议结果被取消,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中标人承担。
十一、其它
1.投标人承诺对参与该项目所获得的与招标人产品相关的所有信息都予以保密,并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法律责任。
2.其余未尽事宜,投标人应与招标人指派的答疑人员充分沟通,理解认可并接受相关技术规范及服务要求。
3.橡塑件公司对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工位器具制作商不做任何解释。如出现恶意纠缠干扰橡塑件公司正常工作开展的情况,橡塑件公司有权扣除其所有待付货款。
4.投标人须认可因重汽集团政策变化引起的随时终止招标的要求。
十二、技术要求
    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工位器具技术要求”,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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