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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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13 |
招标业主: |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 | 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宁夏回 |
内 容: | 项目概况 新开发银行*****一体化绿色交通建设项目(工程造价)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悦海新天地*号公寓**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SGDZTB******* |
关键词: | 银行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SGDZTB2021004
项目名称:新开发银行宁夏银川市一体化绿色交通建设项目(工程造价)
预算金额:26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公交站充电桩设备采购及安装;
(2)安防监控及智能化系统;
(3)公交场站6座:会展中心公交场站1座,永宁陆坊小镇公交首末站1座,阅海首末站1座,南郊停车场CNG加气站1座,西夏广场停车场1座,银川经开区公交停车场1座。
一标段:公交站充电桩设备采购及安装、配电室建设及充电桩外电源引入清单控制价编制项目;
二标段:公交场站6座:会展中心公交场站1座,永宁陆坊小镇公交首末站1座,阅海首末站1座,南郊停车场CNG加气站1座,西夏广场停车场1座,银川经开区公交停车场1座及安防监控及智能化系统清单控制价编制。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库[2020]46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拟派工程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3日 至 2021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层)
方式: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层)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有形建设工程服务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47号,银川房地产交易中心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招标项目新开发银行宁夏银川市一体化绿色交通建设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开放外资审发【2020】13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实施单位为 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利用新开发银行贷款21亿人民币,其余地方配套资金由银川市人民政府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1)公交站充电桩设备采购及安装;
(2)安防监控及智能化系统;
(3)公交场站6座:会展中心公交场站1座,永宁陆坊小镇公交首末站1座,阅海首末站1座,南郊停车场CNG加气站1座,西夏广场停车场1座,银川经开区公交停车场1座。
一标段:公交站充电桩设备采购及安装、配电室建设及充电桩外电源引入清单控制价编制项目;
二标段:公交场站6座:会展中心公交场站1座,永宁陆坊小镇公交首末站1座,阅海首末站1座,南郊停车场CNG加气站1座,西夏广场停车场1座,银川经开区公交停车场1座及安防监控及智能化系统清单控制价编制。
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 月23日至2021年7月3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在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3号公寓27层)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本次项目不召开投标答疑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8月13日9时30 分(北京时间);
5.2递交(开标)地点:银川有形建设工程服务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47号,银川房地产交易中心3楼)。
5.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备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时查看招标项目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实施单位: 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
联 系 人:祁静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民悦街8号 联 系 人***
电 话:0951-6039623 电 话:0951-6717776
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3日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库[2020]46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