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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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受**紫梅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年梅溪镇**道路标志标线及镇域停车位施划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编号: HYCS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吉紫梅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2021年梅溪镇城区道路标志标线及镇域停车位施划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编号: HYCS20210723001
二、磋商项目:2021年梅溪镇城区道路标志标线及镇域停车位施划采购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磋商项目概况:
序号 |
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采购总预算 |
1 |
2021年梅溪镇城区道路标志标线及镇域停车位施划采购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40万元 |
注:1、本项目采购年度预算约为40万元,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超预算。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年度。 3、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
4、供应商具有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项目负责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发售时间:2021年7月23日至2021年7月2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发售地点:安吉县齐云路与芜园东路交叉口西南100米余墩村委四楼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电子邮件)报名,如邮寄(电子邮件***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3日上午9:30时。
九、磋商时间及磋商地点:
磋商时间:2021年8月3日上午9:30时
磋商地点:安吉县梅溪镇独山头村民工之家三楼。
十、投标保证金:
本次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8000元。缴纳时间应于磋商前一日16点前到账,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方式,保证金缴入:
账户名称: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银行帐号:201000187419176;
十一、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anji.gov.cn/
十二、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3、供应商购买标书及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A、报名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B、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复印件一份;
C、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格式见公告附件)。
D、符合条件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4、供应商可以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供应商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社保缴纳证明等有效证明出席)。
5、报名时间截止后,不接收任何形式的报名。不接收未报名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十三、采购代理费用:
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十四、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磋商时随带,供磋商小组审查。
十五、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十六、采购人、采购监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安吉紫梅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闻博 联系电话***
地址:***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梅溪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
安吉紫梅实业有限公司
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