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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郊野公园市政道路及配套综合管线工程隧道消防设施检测及消防电气检测项目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23 标签: 河北省招标 保定市招标 公园招标 道路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23
截止日期:2021.07.27
招标代理: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区:保定市
内 容:雄安郊野公园*政道路及配套综合管线工程隧道消防设施检测及消防电气检测比选公告 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雄安郊野公园*政道路及配套综合管线工程隧道消防设施检测及消防电气检测(项目编号:XAJC-FZ-****-****)进行国内公开比选采购,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
关键词: 公园 道路 路
 
招标公告正文

雄安郊野公园市政道路及配套综合管线工程隧道消防设施检测及消防电气检测比选公告

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雄安郊野公园市政道路及配套综合管线工程隧道消防设施检测及消防电气检测(项目编号:XAJC-FZ-2021-0128)进行国内公开比选采购,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该项目比选。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雄安郊野公园市政道路及配套综合管线工程下穿隧道消防设施检测及消防电气检测。

1.2 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雄安郊野公园市政道路及配套综合管线工程下穿隧道消防设施检测及消防电气检测共划分为1个标段。包括雄安新区北部郊野公园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隧道工程一标段中横二路、纵二路和纵三路隧道内消防水系统的地上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水龙带、水枪、卷盘、水泵接合器、阀门、管道,电伴热、自动排气阀、倒流防止器、灭火器、火警声光闪响器,短路隔离器,手动报警按钮,感烟探测器,消防电话等消防设施的检测服务工作及现场评定服务。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范围包含但不限于:雄安新区北部郊野公园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隧道工程一标段中横二路、纵二路和纵三路隧道内消防水系统的地上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水龙带、水枪、卷盘、水泵接合器、阀门、管道,电伴热、自动排气阀、倒流防止器、灭火器、火警声光闪响器,短路隔离器,手动报警按钮,感烟探测器,消防电话等消防设施的检测服务工作及现场评定服务。

2.2 服务期限:计划开始提供服务日期为2021年   月   日(实际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消防设施检测和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服务完成止。备注:20个自然日内完成具备检测条件的消防检测工作。

2.3 服务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2.4 质量标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以及相关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

(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比选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承担项目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

(16)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规定,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供应商。

(17)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供应商应具有的业绩、信誉和其他要求:

(1)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消防设施的检测服务合同业绩。

(2)项目负责人***

(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②近1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注册:有意向参加该项目的单位,须在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4.2文件下载:2021年 7 月 23 日  12:00   至2021年 7  月 27 日 09:00  。下载方式:系统登录-投标管理-文件下载,文件下载成功即视为报名。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7  月 27   日9时00分,递交方式为供应商登陆中国雄安集团采购管理平台(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各自账号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命名统一采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格式。供应商需提交2份完整响应文件电子版【1份无公章word格式(图纸除外),一份盖公章扫描PDF格式,无公章word文件与盖公章扫描PDF不一致时,以PDF版为准】,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上发布。

7. 其他

如需帮助,请登陆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查看。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雄安集团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容信路6号

联 系 人***

电    话:0312-5670805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 系 人***

电    话:13833541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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