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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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石嘴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 | 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宁夏回 |
内 容: | 项目概况 **********中央空调系统维修维保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文明南路***幢***-***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M[****]NK***号 |
项目概况
石嘴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系统维修维保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文明南路545幢545-50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M[2021]NK038号
项目名称:石嘴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系统维修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石嘴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系统维修维保(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优先或强制采购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 号)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 号)中的产品;
(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 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 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营业执照;(3)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证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分别截图打印“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两个网站上的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上查询系统为准,查询记录留存方式: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响应人在开标现场须提交原件(备查);同时,在响应文件中须附上述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2日 至 2021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文明南路545幢545-501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文明南路545幢545-501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0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文明南路545幢545-5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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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嘴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正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