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包神呼准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至2022年法律服务项目公开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XBSHZE2021-001
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呼准鄂铁路有限公司现就新包神呼准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至2022年法律服务项目公开采购公告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2021年至2022年法律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报价人资质/业绩要求: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成立五年以上,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年度检查考核的;具备专业律师团队,在相关法律领域有较为突出的优势的;规范经营,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律师事务所。 (二)内蒙古自治区区外的律师事务所应在呼和浩特市设有常驻机构或分设机构,专业实力在所在地排名靠前。 (三)不选用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与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各控股合资铁路公司进行过仲裁或诉述的;或曾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各控股合资铁路公司提供过法律服务,服务期间给被服务单位造成权益损害的。 (四)需提供近二年内相关法律服务的良好业绩,在相关法律专业领域有特别专长,熟悉铁路,曾为铁路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并有成功案例的优先选用。 (五)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六)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报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报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参加公开采购评审会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场与会的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3)本次采购接受/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本次采购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2021年7月21日10时41分起至2021年7月25日18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3)未购买采购文件者,报价无效。
五、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1年7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开启报价文件仪式。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呼准鄂铁路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100035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邮箱: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呼准鄂铁路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