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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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03 |
招标代理: | 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区: | 宁夏回 |
内 容: | 项目概况 ***第二十一小学湖畔分校教室护眼灯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将: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信用查询等资格证明文件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发至 |
关键词: | 小学 |
项目概况
银川市第二十一小学湖畔分校教室护眼灯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将: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信用查询等资格证明文件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发至指定电子邮箱(2817687421@qq.com),邮件中清楚写明所报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JY20210709
项目名称:银川市第二十一小学湖畔分校教室护眼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3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3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供货,并达到验收使用标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5)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2日 至 2021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将: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信用查询等资格证明文件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发至指定电子邮箱(2817687421@qq.com),邮件中清楚写明所报项目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方式:报名成功后发放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德丰大厦20楼2006室(中世e招)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0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德丰大厦20楼2006室(中世e招)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第二十一小学湖畔分校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