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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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按照*委政府要求,我***交通缓堵保畅工作要迅速开展,提升实效,*****局交通管理大队拟采购《*****局交通管理大队****年城*缓堵保畅工程项目》,现对该项目具体情况进行介绍,该项目分为三个包(包一)信号灯控制平台及控制机升级改造采购项目、(包二)货车卡口及流量采集 |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按照市委政府要求,我市城区交通缓堵保畅工作要迅速开展,提升实效,西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拟采购《西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1年城市缓堵保畅工程项目》,现对该项目具体情况进行介绍,该项目分为三个包(包一)信号灯控制平台及控制机升级改造采购项目、(包二)货车卡口及流量采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包三)电警监控系统前端设备更换采购项目。我单位于2021年2月26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6月22日公示后经修改,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单位名称: 西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采购预算: 990万元。
三、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和相对应的验收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四、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26日) ,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人: 惹格先生 联系电话***
西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