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文号: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第二条:规范规模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的采购中:16号令第二条至第四条及843号文第二条规定范围的项目,其施工、货物、服务采购的单项合同估算价未达到16号令第五条规定规模标准的,该单项采购由采购人依法自主选择采购方式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干涉;其中,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国有企业可以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规模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采购制度,推进采购活动公开透明。为实施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管网建设工程预算编制任务,比选人巴中经济开发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公司)不具备采购主体,故结合市政公司“单位合作管理办法”对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管网建设工程预算编制进行比选,欢迎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管网建设工程
二、建设内容
建设DN1000-1200尾水排放管约14.5公里及配套工程,含管道工程、土石方工程、施工便道工程及周边附属工程等
三、比选内容
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管网建设工程预算编制进行比选。
四、项目比选控制价
比选控制价暂定:23万元(最终根据财评价为基数计算)
五、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甲级资质。
3、近3年具有已完成或在建不少于1个的市政工程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服务能力。
4、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六、比选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25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获取比选文件的方式:在巴中经济开发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网站自行下载,网址:http://www.bzszgc.cn
七、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和地点
比选申请人应于2021年7月26日10:00时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达巴中经济开发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巴中市兴文镇中山北路14号(经开区人才大楼4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八、随机抽取前需要递交以下资料
于2021年7月26日10:00时前当面递交方式递交,比选申请人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比选会议,需下列资料通过查验后才能参加抽取:
1、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包含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
5、近3年具有已完成或在建不少于1个的市政工程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咨询服务能力。
6、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
(2)造价员一名;
(3)上述人员需提供相应证件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7、上述人员至少派驻一名到现场工作。
8、递交上述资料时,需要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查验。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9、上述资料按照未满足上述要求比选人有权拒绝比选申请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并不得参加抽取。
10、上述文件为比选申请文件组成部分,具体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详见附件,要求进行装订,可不密封。
九、比选时间及地点
本次比选将于2021年7月26日10:00时在巴中经济开发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巴中市兴文镇中山北路14号(经开区人才大楼4楼))进行比选,比选申请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比选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联系事项
比选人名称:巴中经济开发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