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0日内竣工并验收合格(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0日至2021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11-1号3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保证与递交的备份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2.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沈阳第二监狱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盛京银行沈阳市向工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 03382601020000016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