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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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消防救援大队副食品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消防救援大队副食品采购项目已由*******消防救援支队党委会议批准,受*******消防救援支队委托;对***消防救援大队副食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 |
关键词: | 食品 |
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副食品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副食品采购项目已由昌吉回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党委会议批准,受昌吉回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委托;对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副食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副食品采购项目
2、项目编码:W-XJXSZB2021-34-CG
3、项目实施地址:***
4、采购范围: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伙食所需的肉制品,水(海)产品、禽蛋制品、牛奶(酸奶)及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干货、调料调味品,以及大米、面粉等主食及生鲜食品。拟通过招标方式入围2家供应商(其中1家作为备选)。
5、项目投资额:48万元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本次磋商不分标段。
8、服务期限:1年或项目投资额,以先到者为准。
9、质量标准:配送货物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并且品质不低于当天各大批发市场销售标准。肉蛋禽等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并经过防疫检验盖有合格的图章的活鲜肉;米、面、油、调味品、干杂等须为正规企业生产、且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蔬菜农药残留物不得超过相关部门检验标准,蔬菜、水产品、豆制品、半成品等必须保证新鲜,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尽量采用当地时令新鲜蔬菜;牛羊屠宰必须经动物卫生监督所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二、磋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经营范围具有相应服务内容的独立法人,近三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凡是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中的供应商不允许参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并具备良好的资金周转能力;
5、单位负责人***
6、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齐全,且中标企业软硬件能够满足相关配送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8、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20日10:00时-2021年7月29日20:00时(北京时间),到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领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费200元/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的一系列规定和指示,避免或减少非必要聚集和流动,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磋商文件的领取在网上进行。领取磋商文件时需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公告中第二条投标人资格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成一份电子版PDF格式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391683230@qq.com)。
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7月30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昌吉市天润酒店5楼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四、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中国昌吉网、昌吉消防信息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昌吉回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闫虎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会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