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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金口河区教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需求论证的公示(最终修订版)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20 标签: 四川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20
地 区:四川省
内 容:各潜在投标人、有关单位及其个人: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号)的通知,采购人*******教育局委托*******政府采购中心于****年*月**日组织专家对*******教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进行
 
招标公告正文

 

各潜在投标人、有关单位及其个人: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的通知,采购人乐山市金口河区教育局委托乐山市金口河区政府采购中心于2021年7月19日组织专家对乐山市金口河区教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进行了需求论证。
??? 各潜在投标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投标人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乐山市金口河区教育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乐山市金口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三、采购项目名称:乐山市金口河区教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采购预算:360万元(大写:叁佰陆拾万元)。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六、专家组论证意见
   投标人资格、服务内容及要求,评分办法及标准:详见需求论证报告
   各潜在投标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21年7月21日只7月23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投标人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乐山市金口河区教育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乐山市金口河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乐山市金口河区教育局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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