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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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10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东吴镇未来小城*集成开发“一镇一方案”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QTJY(****)-*** **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吴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东吴镇未来小城*集成开发“一镇一方案”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组织类 |
鄞州区东吴镇未来小城市集成开发“一镇一方案”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QTJY(2021)-122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鄞州区东吴镇未来小城市集成开发“一镇一方案”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需求 |
最高限价 |
一 |
东吴镇未来小城市集成开发“一镇一方案” |
按服务要求完成全域策划和总体城市设计、镇区重点片区城市设计、镇区重点片区控规修编研究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 招标需求”。 |
638万元 |
四、服务期限:(1)第一阶段: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成果并汇报;(2)第二阶段: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成果通过专家论证及区相关专题会议;(3)第三阶段: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最终成果并提交招标人。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尚未审计的,可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2021年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2021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招标单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声明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附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提供相关业绩等材料,负责派遣项目的总负责人***
联合体成员负责按期按质完成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及时向牵头单位及其他各方通报所承担的项目任务的进展和实施情况,支持和配合牵头方的工作,遵守《联合体协议》约定的相关内容。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7.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yinzhou/)”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如有招标文件的补充资料请关注招标公告的发布网站并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7.2标书费: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由各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代理机构处,如未缴纳将被拒绝投标。
7.3 投标报名时间:2021年07月20日~2021年07月27日 16:00 时止,投标人应把投标报名函的电子版于2021年07 月27日 16:00 前提交给招标代理。邮箱:kxzb01@126.com,投标报名函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7.4 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要求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资料将被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0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
八、投标地点: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逾期送达或包封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投标保证金:
金额:6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1年08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等形式交至以下帐户: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银行)
银行账号:6235390020053430387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收退规则按《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YZ-QTJY(2021)-122”,如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子包)缴纳保证金的,还需要注明标段号(子包号),未注明项目编号和标段号(子包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3、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方交纳投标保证金。
十二、招标人:
名 称: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0574-89292635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镇南路1号
十三、招标代理公司:
名 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二楼218室
联 系 人:陈春楠、郑菊琴、周健、陈斌武
电 话:0574-83033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