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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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8.06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栖溪晓庐案场物业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一、本次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栖溪晓庐案场物业服务项目(重新招标)已列入**秀丽春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秀丽春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秀丽春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交投 |
关键词: | 物业服务 |
浙江丽水栖溪晓庐案场物业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一、本次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丽水栖溪晓庐案场物业服务项目(重新招标)已列入浙江秀丽春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浙江秀丽春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浙江秀丽春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浙江丽水栖溪晓庐案场的物业服务项目,本项目案场占地约400平方米,三套样板房约396平方米,景观面积1730平方米;售楼部拟采用钢结构,外立面采用玻璃围合。根据丽水栖溪晓庐销售案场物业服务需求,为销售案场吧台服务、礼宾服务、保洁服务等服务工作内容。
2.2 招标范围:浙江丽水栖溪晓庐案场的物业服务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人员名称 |
人数 |
服务内容 |
备注 |
1 |
浙江丽水栖溪晓庐案场物业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
客服主管 |
1 |
为销售案场提供水吧服务、礼宾服务、清洁服务。 |
|
吧台客服 |
6 |
||||
礼宾服务 |
5 |
||||
保洁人员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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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 |
16人 |
2.3 服务期: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即:服务期满后根据业主单位的实际评估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一次,续签合同服务期为1年。
2.4 标段划分:本次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且经营范围需包含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
3.2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3.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28日。
4.3未取得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请登录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channel/zxzx3/73.htm)→《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数字证书办理通知》→附件《浙江交通集团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进行操作(CA数字证书由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办理,联系人:吕先生,联系电话:0571-86909655;技术服务由上海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提供,客服电话:***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1年7月30日。招标人将于2021年8月2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8月6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开始后解密投标文件。(开标网址: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
电子投标文件(正本)的递交: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投标文件加密后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将纸质投标文件邮寄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12F,联系人***
投标人应预留足够时间确保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因快递公司延误造成的投标失败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电子投标文件(正本)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纸质投标文件未递交的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而无法参加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的(当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ncico.com)、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7.1招 标 人:浙江秀丽春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箱***
7.2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交投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7.3招采中心:浙江省交通集团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7.4系统维护联系人***
电 话:***
备注:标书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为招采中心王先生,对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有疑问联系人为系统维护,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和疑问联系人***
2021 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