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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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呼伦贝 |
内 容: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招标人单位名称:******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远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
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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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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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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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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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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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鄂伦春自治旗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314806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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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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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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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远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70-831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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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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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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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账房至乌鲁布铁镇(X335)三级公路110kv 输电线路迁改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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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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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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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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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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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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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补助、地方自筹及国内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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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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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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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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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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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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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托 110 千伏线路改造工程将原 218#~220#铁塔迁移改造,线路改造长 529米,改造段的 218#、219#铁塔离新修公路较近,需要加装防撞墙及警示灯,拆除线路长度 529 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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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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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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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 8 月 25日至2021年10月9日
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工期按工程承包合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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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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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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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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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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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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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下列条件: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未办理、变更上述资质,则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以上(含五级)资质的施工单位;
②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备案材料中应真实的反映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名称等〉]。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前(采用网上招标的应在投标人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加密投标文件前)将所需证明文件等资料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诚信库内信息披露栏上传电子件提交平台系统自动见证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内信用信息栏公示相关信息。评标(评审)委员会(谈判、磋商、询价、洽谈小组)评审时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内信用信息栏投标人诚信库公示信息查询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采用网上招标的在投标人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加密投标文件后)再行上传信息或更改信息均视为无效,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进行评定。
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
(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财务资料:近三年财务资料。
业绩要求:近三年承包工程质量合格率100%。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其他要求:1、财务、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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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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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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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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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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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及审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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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投标人投标时无需提供资质原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前将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照原件电子版在诚信库内上传提交平台系统自动见证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内信用信息栏公示(采用网上招标的应在投标人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加密投标文件前),评标(评审)委员会审核和评审时以投标人在诚信库提交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内信用信息栏公布相关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其诚信库内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采用网上招标的在投标人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加密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再行上传信息或更改信息均视为无效,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进行评定。
审查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副本)
资质证书(副本)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号),对于不再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试点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备案材料,备案材料中应真实的反映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名称等〉]
授权委托书
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五大员”证(施工员、安全员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
企业财务、业绩资料(财务、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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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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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预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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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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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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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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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0日前以匿名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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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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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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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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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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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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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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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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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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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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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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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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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见另册)、澄清及答疑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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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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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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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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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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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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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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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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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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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确认,以招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为准。
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变更公告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如投标人未按变更公告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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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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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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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确认,以招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为准。
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变更公告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如投标人未按变更公告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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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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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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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阶段的答疑和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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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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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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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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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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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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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人可根据招标公告要求自行选择缴纳保证金或开具电子保函。
1、选择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诚信信息库内投标人录入基本账户),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本项目招标公告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账户和到账时间交纳的保证金将视为放弃投标或无效投标。
2、自2020年12月31日,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电子保函上线试运行,选择开具电子保函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呼伦贝尔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http://www.hlbeggzyjy.org.cn/TPBidder)全程在线开具电子保函。投标人应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www.hlbeggzyjy.org.cn)“下载中心”栏目下载电子保函系统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做好相应操作,未在开标前递交的电子保函或开标系统未显示已出函的将视为放弃投标或无效投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招标公告
截止日期:详见招标公告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详见招标公告
注: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银行汇款回单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可简写)。
说明:中标结果公告后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平台系统内办理退还,平台系统将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存入账户,如因投标人存入账户出现异常,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注:1、据《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在线开标的通知》(呼公资联办发〔2021〕1号)要求,自2021年5月8日起全市工程建设领域(不含公路工程)入场交易项目全面推行在线开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达开标现场,系统前期准备、具体流程及操作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呼伦贝尔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2、招标(采购)人代表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招标(采购)人数字证书参加开标。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数字证书。招标(采购)人代表在开标系统内核验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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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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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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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指2018年-2020年或2017年-2019年.(成立时间晚于本时间要求的,提供成立后即视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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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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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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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指2018年1月1日起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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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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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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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指2018年1月1日起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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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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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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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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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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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报价和工程量清单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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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投标文件中报价及工程量清单部分的人员须具备建设工程造价员及以上资格。
注:持“建设工程造价员(水利)人员所编制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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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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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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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法人盖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
(2)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规定在指定签字位置签署姓名(投标文件中要求签字部分可由本人亲笔签字后扫描并粘贴至签字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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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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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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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细化为:
开标时无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中标结果公示后,所有投标人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满足招标人要求。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呼伦贝尔版)”生成的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HLBETF),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逾期未在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HLBETF)的,招标(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招标(采购)人代表在开标现场应首先在开标系统内查询、审核确认投标人保证金是否按照招标(采购)公告(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审查确认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自行在系统开标大厅内以各自的用户名和数字证书解密合格投标人(供应商)的加密投标文件。系统自动提取投标人上传并解密后的投标文件,系统采取语音自动唱标。语音自动唱标结束后由投标人或招标人用数字证书在系统内确认开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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