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奉化区溪口镇财神殿-牌门北路污水零直排工程已由区美丽奉化建设领导小组五水共治办公室以奉治水办〔2021〕1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奉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该工程位于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财神殿-牌门北路
建 设 规 模:修复道路5000平方米,污水管铺设3342米,污水井424个,雨污水立管1000米。
项 目 总 投 资: / 。
招 标 控 制 价:4765451元。
计 划 工 期:100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修复、雨污水管铺设、新建污水井等工程。
标 段 划 分:一个标段。
质 量 要 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4安全员1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5 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3.7 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且投标人的电子信用证登记信息在奉化呈“正常”状态(以开标当日查询数据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20日9时至2021年7月26日16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溪口镇新一路518号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溪口分中心【行政审批中心大厅一楼综合受理27号窗口(招标代理经办人联系电话:13567898370,陈女士)】,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玖万元整;
形式①:单位网银、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或汇兑,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备注中标明投标项目名称。(若是以转账支票形式支付的,须先到溪口镇财政办办理入账手续或者以支票倒解形式入账);
收 款 人: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人民政府;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奉化溪口支行;
银行账号:3901 3201 0900 0034 056。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银行回单)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单复印件、保险费用转账凭证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
形式③银行保函
出具单位: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商业银行出具;
递交、查询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原件(采用银行在线投标保函形式的提交打印件)提交给招标(代理)人,现场查看。
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银行保函费用转账凭证复印件、银行保函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
5.2其他说明与要求:
5.2.1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单、银行保函等相关费用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5.2.2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5.2.3银行保函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出具。
5.2.4咨询电话:0574-8887399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8月12日9:00 时,地点为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溪口分中心(溪口镇新一路518 号二楼开标大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3 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下同),应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甬行码绿码或甬行证进入开标现场,并满足其他防控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4 投标人代表须同时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代表的“健康状况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递交的还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5 投标人代表应保证开、评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在完成投标文件递交和登记后,请自行离开,就近等待。如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时,投标人代表电话号码未登记或投标人代表电话3次无法连接或接听后未在 30 分钟内到达的,视为放弃澄清权利,并承担相应后果。
6.6 为便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查询汇总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情况,请各投标人在电汇操作时备注标明所投项目名称,为防止汇款失误,可在汇款后及时向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电话确认是否到账,并在开标当日向中心工作人员申领投标保证金收款凭证,查询电话:0574-88873990。
6.7 为便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减少对办证大厅的影响,本项目开设投标专用通道,各投标人代表由溪口镇资源配置和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南侧停车场处大门进入开标会场。
6.8 因防控措施要求,有可能增加人员登记、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确保各投标人及时提交,请各投标人提早到场。
6.9 开标结束后由代理单位统一电话联系告知投标单位开标会议结束。
6.10 如因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需要调整的,另行通知。
7. 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奉化区分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中山路8号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13805831839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奉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滕明楼B幢办公用房1001室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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