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19 |
---|---|
截止日期: | 2021.07.27 |
招标代理: | 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嵊州市 |
内 容: | 竞租公告(第二次) 为发展农业生产,增强集体经济,提高经济效益,对***金庭镇小柏村张婆坞碰口坞茶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实行规模经营,并以竞租方式确定承包者,本招标项目***金庭镇小柏村张婆坞碰口坞茶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已由***金庭镇人民政府批准,出租方为***金庭镇小柏村股份经济**社。受** |
竞租公告(第二次)
为发展农业生产,增强集体经济,提高经济效益,对嵊州市金庭镇小柏村张婆坞碰口坞茶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实行规模经营,并以竞租方式确定承包者,本招标项目嵊州市金庭镇小柏村张婆坞碰口坞茶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已由嵊州市金庭镇人民政府批准,出租方为嵊州市金庭镇小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受嵊州市金庭镇小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拟于2021年7月27日9时30分在嵊州市金庭镇招投标办公室公开竞租以下标的物。现公告如下:
一、出让标的物情况及起始价:
标的物为嵊州市金庭镇小柏村张婆坞碰口坞茶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年限为15年,位于座落在嵊州市金庭镇小柏村张婆坞碰口坞茶山,合计面积为40亩。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赴现场踏勘、考察。投标人未踏勘、考察现场,不明确承包条款而盲目竞租,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相应的风险责任和损失。
(1)采用一次性“书面竞价”的办法。本次竞租的标的物面积40亩,竞租年限为15年,竞租起始价为人民币每年192元/亩(竞租价已从原始价下调20%),步幅以“20元”为竞价单位,报价最高者为租受人,报价低于起始价以及不按“20元”步幅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2)以上标的物面积以招标数为准,出租方不作相关保证。本项标的物竞租报名人数须达到三人及以上方可竞租,不足三人的,该标的物不予竞租。
(3)竞租成交款及相关费用缴纳时间:缴纳成交承包款以一次性缴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一次性向嵊州市金庭镇小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缴纳到2036年6月 日止的成交承包款(本成交承包款一年为一期,每期在前一期的基础上上涨3%%,以此计算,最后一期不足一年的,按相应天数比例计算),先付后用。中包人的竞租保证金转为中包成交承包款的一部分;并与嵊州市金庭镇小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承包合同。承租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部缴纳成交承包款,其竞租保证金招标人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包资格。
(4)标的物交付时间为承租人一次性缴清承包款之日起七日内。
二、参租对象及报名条件时间:
1. 参租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仅限本村人)。
凡有意参加竞租的单位请于2021年7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到嵊州市金庭镇招投标办公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开标时间(竞租截止时间):2021年7月27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嵊州市金庭镇人民政府开标室
2.报名资料费为1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3.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竞租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 (大写:贰仟元整)。现金封包,租受候选人的竞租保证金由招标人暂时收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抵扣一部分承包款,未中标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现场退回。
5.参加竞租时请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投标保证金、密封好的报价书参加开标;投标人未按时到场、无相关证件、无投标保证金、无密封好的报价书,招标人拒绝其竞租报价。到竞租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竞租时有效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重新竞租。
6.不按规定提交保证金及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作无竞租资格处理。
7.联 系 人***
招标代理:李珍珍 13858575126
8.竞租人在参加竞租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租公告》、《竞租须知》内容及条件,一旦参加竞租,即视为竞租人已对《竞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悉并无异议。
出租人:嵊州市金庭镇小柏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