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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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19 |
招标业主: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项目名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运营商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合理性论证(项目四:中国电信**公司提供的*G上网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中国电信**公司提供的*G上网卡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货 |
关键词: | 电信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温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项目名称: 温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运营商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合理性论证(项目四:中国电信温州公司提供的4G上网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7880
单位: 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全队在用电信4G上网卡共310张,每张卡月租费29元(含内外网流量20G),共需费用10788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0788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项目四为中国电信温州公司提供的4G上网卡,该项目现有业务系统和网络运行稳定,使用效果良好,满足用户使用需求。如果更换4G卡通信运营商,会牵涉到执法车车载视频终端模块更换、执法记录仪后台服务器数据配置、无线办公线路布设等,造成全队车载视频系统、执法记录仪、内网终端设备使用问题,严重影响全队日常执法、检查工作的正常开展。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7月19日 至 2021年07月2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温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
地 址: 温州大道1792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温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纪检监察
联 系 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
地 址: 温州大道1792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