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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省道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19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京市招标 省道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19
截止日期:2021.07.30
招标代理:南京启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南京市
内 容:bulletin ***省道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QDZC-****-***) 项目所在地区:**省*****区 一、招标条件 本***省道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万元, 招标人为*****区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
关键词: 省道
 
招标公告正文
bulletin

204省道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QDZC-2021-198)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4省道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0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市溧水区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04省道是江苏省省道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江苏省中西部地区的纵向通道,是新沂、宿迁、盱眙、南京、高淳间的传统出行通道。204省道也是南京市公路网中射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串联了南京至宣城的江宁、溧水、高淳等城市节点,是规划“一环七横十七射”干线公路网中“十七射”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为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路线总长度约23.69km,设计速度采用80km/h。其中移线改建道路段长度约6.782km(K14+600~K17+492,K21+300~K25+190),老路拓宽改造约16.908k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QDZC-2021-198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QDZC-2021-198: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享受缓缴、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请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政策等(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无
4.第1条第(5)款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
(2)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07-20 08:30到2021-07-26 17:30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07-30 14:0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07-30 14:00

开标地点:南京市中山路179号易发信息大厦5楼A座会议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204省道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中山路179号易发信息大厦5楼A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7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DZC-2021-198
项目名称:204省道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金额为30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204省道是江苏省省道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江苏省中西部地区的纵向通道,是新沂、宿迁、盱眙、南京、高淳间的传统出行通道。204省道也是南京市公路网中射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串联了南京至宣城的江宁、溧水、高淳等城市节点,是规划“一环七横十七射”干线公路网中“十七射”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项目为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路线总长度约23.69km,设计速度采用80km/h。其中移线改建道路段长度约6.782km(K14+600~K17+492,K21+300~K25+190),老路拓宽改造约16.908km。
(二)工作内容
(1)对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提供技术指导,根据水土保持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结合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有关批复文件,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方案,明确验收的标准和条件;
(2)组织检查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条件,梳理水土保持验收存在的问题清单,结合现实情况,向建设单位提供问题整改建议方案;
(3)负责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协助建设单位落实各参建单位水土保持验收资料准备情况并给予指导,收集整理其他验收需要的资料;
(4)协助建设单位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形成明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结论的验收鉴定书,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各阶段水土保持验收工作,确保本项目通过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核查;
(5)协助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公开和报备工作,并跟踪报备进展情况,确保顺利取得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证明。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且项目成功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之日止。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享受缓缴、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请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政策等(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无
4.第1条第(5)款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
(2)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本项目采购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公告发布时间、现场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来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
2.磋商文件出售地点:南京市中山路179号易发信息大厦5楼A座。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7月30日13:3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7月30日14:0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中山路179号易发信息大厦5楼A座会议室。
各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每单位仅限1人参加,且所派人员符合疫情防控规定。因疫情防控期间请各供应商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到达现场,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五、开启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7月30日14:0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地点:南京市中山路179号易发信息大厦5楼A座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
采购人将不统一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供应商认为需要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采购人将予以必要的协助,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2.响应文件份数
供应商应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word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须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溧水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启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南京市溧水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
: 南京市溧水区珍珠北路交通大厦
联 系 人***
: 刘工
电 话
: 025-83194237
电 子 邮 件***
: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南京启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 雄州街道峨眉路300号3309室
联 系 人***
: 陈工
电 话
: 025-84719909
电 子 邮 件***
: 69438537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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