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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BSCQ2021-13)华家桥窑厂地块租赁竞价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7.19 标签: 浙江省招标 宁波市招标 租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7.19
截止日期:2021.08.19
地 区:宁波市
内 容: 本分中心受 新横江股份经济**社 委托,将对 本社 位于 新横江村华家桥窑厂地块进行公开竞价租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租赁标的位于 新横江村华家桥窑厂地块 ,占地面积 **** 平方米(以实际使用面积为准),租赁期限共计**年。 第一 年租金底价: ****** 元,保证金:
关键词: 租赁
 
招标公告正文

本分中心受 新横江股份经济合作社 委托,将对 本社  位于 新横江村华家桥窑厂地块进行公开竞价租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租赁标的位于 新横江村华家桥窑厂地块 ,占地面积 3872  平方米(以实际使用面积为准),租赁期限共计10年。 第一 年租金底价: 128700 元,保证金: 50000元。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有地块的使用权,在土地上的建筑等一切设施自筹。

租赁起止日期:2021年8月19日— 2026 年8月18日。第1年的租金必须一次付清,以后每年的租金必须在前一年的租期到期日前一次性付清,以后每年租金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增加2800元。本租金为不含税租金,出租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费由承租人在纳税申报期内缴纳。

原承租人在价格相同的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若未办理竞租登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确定最高报价后,先确认原承租人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若原承租人行使优先租赁权,则原承租人按最高价格成为竞得者;若原承租人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则按竞标规则第三条确定最终报价及竞得人。

标的面积如与实际存在差异,均以实际为准。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 日至 2021年7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0:30,下午2:00-4:00。

2、报名地点:   新横江村党群服务中心      。

三、竞租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且三年内未有不良记录,竞租人书面提出2年内经营方案,经招租人审核通过后,具有报名资格。

四、竞租登记

有意参加的竞租人请于报名时限前携带有效证件及保证金(不计息)到 新横江村党群服务中心 办理登记手续。保证金应以现金交款单或银行汇票方式支付,保证金应注明竞租标的标号,一份保证金只能竞租一个标的。新横江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银行:慈溪市农村商业银行白沙支行  ,帐号: 201000045574330 ,收款单位: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新横江股份经济合作社 ,新横江股份经济合作社地址:***

五、看样时间: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0:30,下午2:00-4:00。

六、竞租时间及地点:2021 年7月27日14时30分开始在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白沙路街道分中心。

七、竞租人须于2021年7月27日14时30分前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白沙路街道分中心 进行签到登记,否则视作自动放弃竞租资格。

八、联系电话***

??现场看样电话: 13567412390  ,联系人***

??镇(街道)公共资源交管办监管电话:***

标的详细信息及具体竞租规定可来 新横江股份经济合作社  咨询。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白沙路街道分中心

                                                   2021 年7月16日


 华家桥窑厂地块租赁竞价须知

(编号:BSCQ2021-13)

本分中心受 新横江股份经济合作社 委托,将对 本社  位于 新横江村华家桥窑厂地块 进行公开竞价租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租赁标的位于 新横江村华家桥窑厂地块,占地面积 3872  平方米(以实际使用面积为准),租赁期限共计10年。 第一 年租金底价: 128700 元,保证金: 50000元。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有地块的使用权,在土地上的建筑等一切设施自筹。

租赁起止日期:2021年8月19日— 2026 年8月18日。第1年的租金必须一次付清,以后每年的租金必须在前一年的租期到期日前一次性付清,以后每年租金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增加2800元。本租金为不含税租金,出租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费由承租人在纳税申报期内缴纳。

原承租人在价格相同的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若未办理竞租登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确定最高报价后,先确认原承租人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若原承租人行使优先租赁权,则原承租人按最高价格成为竞得者;若原承租人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则按竞标规则第三条确定最终报价及竞得人。

标的面积如与实际存在差异,均以实际为准。

二、资格确认

1、有意参加的竞租人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如委托代办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

2、有意参加的竞租人请于报名时限前携带有效证件及保证金(不计息)到 新横江村党群服务中心 办理登记手续。保证金应以现金交款单或银行汇票方式支付,保证金应注明竞租标的标号,一份保证金只能竞租一个标的。 新横江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银行:慈溪市农村商业银行 ,帐号: 201000045574330 ,收款单位: 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新横江股份经济合作社 , 新横江股份合作社地址:***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合作社发给《竞租人登记表》。

三、竞租须知

1、竞租人须于2021年7月21日 16 时00分前在新横江村党群服务中心凭《竞租人登记表》进行签到登记,否则视作自动放弃竞价资格。

2、每个竞租人只准随带助手1人。

3、本次竞价以实物资产现状进行竞租,本分中心不承担竞价标的的瑕疵和质量问题。

4、本次竞价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底价、成交价均不含有地块交易中应缴纳的有关费用。

四、现场竞价规则及确定竞得人的办法:
   1、竞租人在规定时限内填写并递交《竞价租赁报价单》,报价必须以底价为基数,增价部份以1000元的整倍数加价。

2、每个竞租人只能报价一次。

3、由本分中心现场竞价主持人当场宣读报价结果,原承租人在竞价过程中愿意以最高报价承租,原承租人则为最终竞得人,原承租人若放弃优先承租权则确定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最高报价相同,须由竞租人抽签排序决定,排序第一者为竞得人;若排序第一者反悔,可由排序第二者为竞得人;以此类推,若全部反悔,则本标项宣布流标。若有人拒绝抽签,其他竞租人继续抽签;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抽签的,即为竞得人。若都拒绝抽签,则本标项宣布流标。

4、其他约定:现场竞价主持人当场宣读报价结果,确定最高报价后,先确认原承租人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若原承租人行使优先租赁权,则原承租人按最高价格成为竞得者;若原承租人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则按竞标规则第三条确定最终报价及竞得人。

5、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应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字迹模糊不清或竞租人没有签名的;

(2)不按竞价规则填写报价单的(报价低于底价或未按本分中心规定的增价幅度及整倍数报价);

(3)报价单填写人与竞租人或其委托人不符的;

(4)不符合竞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现场竞价资格:

(1)竞租人违反现场秩序且不听劝告的;

(2)竞租人弄虚作假,相互串通,故意抬高或者压低标价,及对其他竞租人采取欺骗、威胁等非法手段的;

(3)竞租人无理争吵、恶意辱骂、打闹威胁相关工作人员,损坏现场交易设施等影响正常竞价秩序的;

(4)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五、保证金的处理

1、竞得人的保证金抵作第一年的租金(成交价款)。

2、其他未竞得的竞租人在竞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租人在抽签环节拒绝抽签的或抽签后反悔的;

(2)竞得人未能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3)竞得人未能按规定日期签订《地块租赁合同》的;

(4)竞得人未能按规定日期足额支付第一年租金(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水电押金;

(5)竞租人相互串通,故意抬高或者压低标价,及对其他竞租人采取欺骗、威胁等非法手段的;

(6)竞租人无理争吵、恶意辱骂、打闹威胁相关工作人员,损坏现场交易设施等严重影响正常竞价秩序的。

六、竞租人须遵守竞价要求,若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七、签约时间及付款方式:

竞得人应于2021 年8月18日16时前签订地块租赁合同并付清第1年的租金,以后每年的租金必须在前一年的租期到期日前一个月一次性付清。

以上价款通过合作社帐户交割,合作社开户银行: 慈溪市农村商业银行 ,帐号: 201000045574330 ,收款单位:  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新横江股份经济合作社    。

八、实物交割及相关规定

1、出租方应于2021年8月18 日前完成实物交割。
    2、出租方如未能按规定日期交割实物(由竞得人引起的原因除外),向竞得人说明原因。

标的成交后,竞得人须缴纳履约保证金 10000元、水电押金 0  元予出租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付清。承租期满并结清水电费后无息一次性退还。竞得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以后  一  年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本村出租地块不作任何抵押担保,建房搭棚围墙一切设施自筹。

??2、地块按现状出租,租赁期间地块内装修由竞得人自理,竞得人不得改变地块原用途,不得转租、转借他人。竞得人若擅自改变地块原用途或转借、转租给他人的,出租方有权提前收回地块并终止协议,租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予以没收。租赁期满,竞得人投资的动产自行处理,出租方不承担作价补偿义务。

??3、竞得人确因生产需要改变地块用途的,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4、租赁期间竞得人应自行做好安全保卫及消防设施的配备安装,并自觉接受出租方的监督和管理,因乙方疏忽管理,危及安全导致事故发生的,由乙方全部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5、租赁期间竞得人必须自行办妥工商、税务登记等合法经营手续,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承担经营活动中的一切经济和民事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6、未开通水电的地块竞得人须自行办理,出租方配合协助办理;租赁期间竞得人自理水、电等与租房相关的一切费用。

??7、租赁期间如遇地块产权发生变化,出租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竞得人,竞得人应无条件服从,已付房租折算后退还。

??8、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地块毁损和造成竞得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9、履约保证约定,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期满并结清水电费后无息一次性退还。竞得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以后几年租金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出租方保留追索赔偿的权利。

10、租赁期满,竞得人需无条件退还地块,地上所有建设设施自行解决。出租房不予补偿。

十、本分中心对标的物用“公告”、“须知”等任何方式所作的介绍、说明及评价,仅供竞租人参考,不构成本分中心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租人在竞价前应向本分中心咨询、查阅相关资料,到现场亲自察看,还可向出租方提出质询,充分了解标的物之品质、缺陷、现状、界址等,竞租人一旦参与竞租,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承诺遵守本竞价须知的相关规定,对其竞租行为自行承担责任。

本次地块公开竞价租赁由白沙路街道公共资源交管办监管,电话:***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白沙路街道分中心

                                                       2021 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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